项目概况
抚顺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购买及播撒)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421-00066
项目名称:抚顺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购买及播撒)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2634830.52
最高限价(元):2634830.52
采购需求:查看
有机肥(颗粒)+播撒,具体参数详见第三章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2月28日前完成供货,2026年3月15前播撒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002包救兵镇需提供颗粒有机肥料肥料登记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31日17时00分至2025年11月08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1月2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至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 2、供应商需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报名成功后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招标文件第一章供应商须知表中的要求,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3、开标现场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或远程解密,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 4、供应商于递交文件截止时自行解密,解密时限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5、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成功递交线上电子投标文件或开标现场无法成功解密线上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 6、本项目分为3个包组,兼投不兼中。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抚顺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 抚顺市顺城区
联系方式:024-575998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鸿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丰城街曼哈顿6号楼5号商铺
联系方式:024-56675667
邮箱地址:liaoninghongbo@126.com
开户行: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行
账户名称:辽宁鸿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17170201020000109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婷
电 话:024-56675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