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 兴安县崔家乡初级中学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 | 招标项目编号 | E4503002826005280001 | ||||||||
招标人 | 兴安县崔家乡初级中学 | ||||||||||
建设单位 | 兴安县崔家乡初级中学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新建一栋4层框架结构教学综合楼,建筑面积17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室内外给排水、电气工程、消防工程、室外场地硬化、绿化美化等附属配套工程。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9月16日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09月18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6年9月22日 | ||||||||
预中标人 | 兴安县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非联合体)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兴安县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4281279.42元 | ||||||||||
工期 | 24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刘枝星(注册编号:桂建安B(2026)0008160、桂245222600005;身份证号:45010419******0021)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廖文婷(证书编号:452094523109988;桂建安C3(2019)0007137;身份证号:45032519******0649) 韦薇(证书编号:桂建安C1(2026)0012000;身份证号:45232419******3045)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诚信综合评价分) | 1、泰合锦绣佳苑6#楼; 2、兴安县湘商物流园住宅11#、12#楼;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南君建设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4291416.07元 | ||||||||||
工期 | 24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何锋(注册编号:桂建安B(2014)0012656;桂245131437446;身份证号: 45282619******5111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黄曦(证书编号:452200123101612;桂建安C3(2022)0004400; 身份证号:45010319******1018) 莫金银(证书编号:452500123100355;桂建安C1(2026)0004528 ;身份证号:45212220******094X)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诚信综合评价分) | 1、华兴城市春天三期(1#A单元、2#A单元、3#、5#、8#、9#、10#楼及东大门、地下室A区); 2、桂鑫灵悦中心城(一期);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益琛建设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4283286.27元 | ||||||||||
工期 | 24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刘宇坤(注册编号:桂建安B(2014)0004764;桂245131438961;身份证号: 45030219******1012)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余和理(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3)0002812;452094523147976(身份证号:45233219******2416) 罗景燕(证书编号:452094523108413;桂建安C1(2026)0012482身份证号:45030319******0025)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诚信综合评价分) | 1、福邸世家5#楼、6#楼、西大门、西北门及四、五期地下室; 2、福邸世家1#、2#、3#楼及一、二、三期地下室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http://ggzy.jgswj.gxzf.gov.cn/glggzy/)、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zfcg.czj.guilin.gov.cn)。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兴安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3-6220644 | ||||||||
附件: |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投标报价等的评审结论、打分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姓名应当以编码标注的方式替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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