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范阳河幸福河湖建设补充实施项目-施工标,监理标招标公告
ZBSL202501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省范阳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已由山东省水利厅以鲁水河湖函字〔2024〕1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淄博市河湖长制保障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标、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淄博市,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包括河湖堤岸功能改造、河湖系统治理等内容。
本次招标共分为4个标段,其中:监理标1个标段,施工标3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4个标段。
监理标:监理标
标段内容:
对山东省范阳河幸福河湖建设补充实施项目的施工标全部工程内容施工和保修阶段进行全面监理工作。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2.营业执照。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5.授权代表人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6.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7.授权代表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8.总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9.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10.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工程施工1标:施工1标
标段内容:
山东省范阳河幸福河湖建设补充实施项目施工1标内容的全过程施工及保修工作。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2.营业执照。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5.拟任项目经理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6.授权代表人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7.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8.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9.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0.授权代表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11.承诺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分包企业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通过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等制度(施工合同额300万以上且工期超过3个月、累计使用农民工人数达到30人的,需承诺将本项目纳入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管理),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落实欠薪清偿责任。12.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13.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工程施工2标:施工2标
标段内容:
山东省范阳河幸福河湖建设补充实施项目施工2标全部内容的全过程施工及保修工作。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2.营业执照。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5.拟任项目经理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6.授权代表人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7.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8.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9.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0.授权代表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11.承诺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分包企业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通过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等制度(施工合同额300万以上且工期超过3个月、累计使用农民工人数达到30人的,需承诺将本项目纳入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管理),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落实欠薪清偿责任。12.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13.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工程施工3标:施工3标
标段内容:
山东省范阳河幸福河湖建设补充实施项目施工3标全部内容的全过程施工及保修工作。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2.营业执照。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5.拟任项目经理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6.授权代表人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7.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8.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9.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0.授权代表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11.承诺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分包企业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通过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等制度(施工合同额300万以上且工期超过3个月、累计使用农民工人数达到30人的,需承诺将本项目纳入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管理),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落实欠薪清偿责任。12.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13.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规模:小型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标: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部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同时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3.2施工标:投标人须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投标企业应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及时办理电子签章。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相关规定,具有上述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7施工标项目经理已承担一个及以上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监理标总监理工程师已承担两个及以上在建水利工程监理项目的,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发生变更六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4.2参与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2025年09月27日08时30分至2025年10月0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水利项目交易系统”,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
4.3其他说明:潜在投标人务必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上传
5.1山东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dzzb/%EF%BC%89%E4%B8%8A%E4%BC%A0%E3%80%82
5.2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7日09时00分。逾期上传的或者未按规定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淄博市水利局,联系电话:0533-2778745。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淄博市河湖长制保障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刘小进
地 址:张店区北京路和王舍路福源汇小区北路西行300米
邮 编:255000
联 系 人:吕鑫
电 话:0533-2802006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瀚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克生
地 址:淄博市高新区中润大道39号九宏大厦三楼
邮 编:255000
联 系 人:李明超、丁燕文
电 话:0533-3579566
2025年09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