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11011525210200027815-XM001
二、项目名称:北京市大兴区兴华中学供暖托管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158.248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聪鑫燃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3号楼2层D-2090
中标金额:158.248万元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统一信用代码 | 中标金额 | 中标成交备注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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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聪鑫燃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3号楼2层D-2090 | 91110107MACB8TG54Q | 158.248 万元 | 评审总得分(综合评分法): 93.07 分 |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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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聪鑫燃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1 | 158.248万元 | 158.248万元 | 2.1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性能、材料、结构、外观、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2.2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
(1)负责北京市大兴区兴华中学2025年-2026年冬季供暖服务(2)北京市大兴区兴华中学现有供暖面积31713平方米;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1)服务期限1年(2025年11月10日至2026年11月09日);试用期1个月。(2)供暖时间:2025年11月15日至2026年3月15日,具体供暖时间提前和延长由甲方决定。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凤兰、孙良悦、姚苇、刘树红、王中权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966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1)以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原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有关规定,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用。 (3)中标服务费币种与中标签订合同的币种相同或采购代理机构同意的币种。 (4)中标服务费的交纳方式:银行公对公转账/支票/现金;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所有中标服务费。 此项费用不应单独开列,无论投标人是否填报,都视为此费用已经包含在总价中。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缴纳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时。
服务费账户:
开户行名称:北京江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总部基地支行
账号: 650924225;
行号: 305100001506
缴纳时间: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书时一次性支付。
在“转账用途”中标明“服务费-JJGC-2025-ZB07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大兴区兴华中学
地址:大兴区黄村镇兴华大街
联系方式:张老师,010-692660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江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诺德中心二期11号楼6层613室
联系方式:孟光 候晋鹏 张伟 郝敬敏 候月鹏,010-637222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光 候晋鹏 张伟 郝敬敏 候月鹏
电 话:010-63722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