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SRY-G2501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顺德区政府信息化项目第三方评估服务及符合性审核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第38页采购包1“顺德区政府信息化项目第三方评估服务及符合性审核服务项目 包1”的商务部分评分标准内容更正为:
| 同类业绩 (10.0分) |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同类项目(合同内容须含以下任意一项类别:信息化项目造价第三方评估;或信息化建设类项目验收符合性审核;或信息化系统使用情况抽查和评估)业绩的,每项业绩得2分,本项最高得10分。 注: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以投标人名义签订的业绩合同(关键页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内容、签订时间、双方盖章)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 企业认证 (8.0分) | (1)投标人具有ISO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4分;(2)投标人具有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4分。 注: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或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由于成立时间不足导致不能办理相关认证证书的,投标人提供认证机构出具的“成立时间不足,不能办理认证”的书面证明材料,可得相应得分。 |
| 总咨询工程师 (12.0分) | 投标人拟投入的总咨询工程师: (1)具有国家发改委或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全国注册咨询工程师证书的,得 4分。 (2)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项目经理证书的,得4分。 (3)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颁发的软件工程造价师证书的,得4分。 注:须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人员的身份证、各类证书扫描件以及在投标人处任职的证明文件(如:2025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扣费或个税代缴记录等)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 项目成员 (12.0分) | 投标人拟投入的服务团队(在职员工)中: (1)具有国家发改委或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全国注册咨询工程师证书的;或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颁发的信息技术应用创新考试评价证书(规划管理师)的,得4分。 (2)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项目经理证书的,得4分。 (3)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颁发的软件工程造价师证书的,得4分。 须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人员的身份证、各类证书扫描件以及在投标人处任职的证明文件(如:2025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扣费或个税代缴记录等)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二)原招标文件第39页采购包2“顺德区政府信息化项目第三方评估服务及符合性审核服务项目 包2”的商务部分评分标准内容更正为:
| 同类业绩 (10.0分) |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同类项目(合同内容须含以下任意一项类别:信息化项目造价第三方评估;或信息化建设类项目验收符合性审核;或信息化系统使用情况抽查和评估)业绩的,每项业绩得2分,本项最高得10分。 注: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以投标人名义签订的业绩合同(关键页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内容、签订时间、双方盖章)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 企业认证 (8.0分) | (1)投标人具有ISO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4分;(2)投标人具有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4分。 注: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或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由于成立时间不足导致不能办理相关认证证书的,投标人提供认证机构出具的“成立时间不足,不能办理认证”的书面证明材料,可得相应得分。 |
| 总咨询工程师 (12.0分) | 投标人拟投入的总咨询工程师: (1)具有国家发改委或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全国注册咨询工程师证书的,得 4分。 (2)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项目经理证书的,得4分。 (3)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颁发的软件工程造价师证书的,得4分。 注:须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人员的身份证、各类证书扫描件以及在投标人处任职的证明文件(如:2025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扣费或个税代缴记录等)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 项目成员 (12.0分) | 投标人拟投入的服务团队(在职员工)中: (1)具有国家发改委或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全国注册咨询工程师证书的;或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颁发的信息技术应用创新考试评价证书(规划管理师)的,得4分。 (2)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项目经理证书的,得4分。 (3)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颁发的软件工程造价师证书的,得4分。 须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人员的身份证、各类证书扫描件以及在投标人处任职的证明文件(如:2025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扣费或个税代缴记录等)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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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
联系方式:0757-228353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如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近良居委会鉴海南路美食城(后面)六福苑二层B09号
联系方式:0757-223814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先生
电 话:0757-22381428
佛山市如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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