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2025NCZ(GY)000990
项目编号:D6404000141100015
项目名称:西吉县公安局社区警务用车及办案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1058400.00
最高限价(如有):10584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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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用车及办案用车租赁服务 | 新能源车 |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 16 | 详见招标文件 | 806400.00 | 每辆车预算单价4200元/月 |
警务用车及办案用车租赁服务 | 燃油车 |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 5 | 详见招标文件 | 252000.00 | 每辆车预算单价4200元/月 |
数量合计: | 21 | 预算合计: | 1058400.00 |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服务期限内按合同约定或采购单位要求提供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要求,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与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符合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2.3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2.4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要求,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2.5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及相关佐证材料(详见招标文件中20.6条)2.6按照财库〔2022〕35号《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办库〔2023〕52号《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文件执行。2.7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要求,采购人优先采购创新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如投标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 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供应商是 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3.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3.5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3.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3.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由代理公司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查询) 3.8投标人须具有《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表》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属于中小企业并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6-16 19:13:49 至 2025-06-23 23:59:59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6-27 09:0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5-06-27 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如投标供应商现有 CA 锁软硬件未升级到最新版本,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 CA 锁业务及 CA 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 按 1 键咨询。 2、投标人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 CA 锁按项目进行网上报名,登记成功后,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投标人报名如出现疑问,请打 0951-6891120 咨询。 3、 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4、本项目为见面开标,参加磋商供应商在磋商当天须自行携带电脑至开标现场,随时等待通知,以便进行二轮报价。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进行报价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二轮报价。5.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西吉县迎宾大道 313 号联系方式: 1890954505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 固原市原州区东海太阳城公寓724联系方式: 13895142408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马旭霞电话: 18909545056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何慧电话: 13895142408采购文件:
招标正文.pdf |
需求附件.pdf |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2025-06-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