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冀财采投〔2025〕90号)
一、项目编号:HB2025043610050001
二、项目名称: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保洁项目-3包:
大院保洁服务(2年)公开招标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北乾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466号新世纪钻石广场东楼11层01室
被投诉人1::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139号
被投诉人2: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
相关供应商:河北中恒鸿保城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开发区西区中国承德通信综合楼二楼201室
四、基本情况
“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保洁项目-3包:大院保洁服务(2年)公开招标”于2025年5月13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开招标公告, 7月9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7月15日,河北乾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向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提出质疑。7月25日,河北乾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1:河北中恒鸿保城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不具备“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这一条件,且不满足《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中承诺的内容真实的承诺。
投诉事项2:经查询,河北中恒鸿保城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为一般纳税人身份,在此次投标报价中存在报价税率不合理的情况。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冀财采投〔2025〕90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执法机关名称:河北省财政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