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新投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新建棉花产业科技示范区30万锭棉纺项目一期(工程监理)
( 65272225071000307003)
一、招标条件
本 精河新投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新建棉花产业科技示范区30万锭棉纺项目(招标项目编号:65272225071000307003)已由精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招标人为精河新投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项目规模: 1.项目总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其中包括:1#纺纱厂、2#纺纱厂、消防水池泵、1#门卫、2#门卫、1#成品库、2#成品库、机物料库、叉车充电间、原棉堆场及配套附属设施、2.购置精梳环锭纺生产线9套,年产各类纱30万锭。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272225071000307003001
标段(包)名称: 精河新投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新建棉花产业科技示范区30万锭棉纺项目一期(工程监理)
招标范围: 承担本工程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具体包括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对所监理项目做好方案、强制性标准、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结算、档案、信息管理、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及组织协调等工作,参加设计、施工图审查和工程预、结算的工程量的审核,监督单项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及投资控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1.2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自治区外监理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2.1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具有工程类工程师以上职称,具有类似工程监理或管理经验,在投标单位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2个及以下尚未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时,有原建设单位同意的书面资料。 2.2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要求:(1)总监理工程师:1人;(2)①土建监理工程师:2名,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具备监理培训证书,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在投标单位注册。②设备监理工程师:2名,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具备监理培训证书,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在投标单位注册。③电气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具备监理培训证书,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在投标单位注册。④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人员:3名 ,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具备监理培训证书,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在投标单位注册。⑤投资控制工程师:1名 ,水保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具备监理培训证书,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在投标单位注册。(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确定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为专职人员,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时,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担任监理职务。(4) 监理员同时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和监理培训证书。(5)自治区外监理企业的主要监理人员已办理有效的进疆信息报送手续。
3.投标其他条件:3.1类似业绩要求 (1)企业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同类或相近工程业绩(时限要求:2022年 1 月 1 日至今,以监理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接受证书或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验收日期为准)。 工程业绩相关证明材料:“承担同类或相近工程业绩”应提供工程“监理合同(第一部分)”、“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接受证书或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 (2)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要求:总监理工程师近3年同类或相近工程业绩(时限要求:2022年 1 月 1 日至今,以监理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接受证书或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验收日期为准)。 工程业绩相关证明材料:“承担同类或相近工程业绩”应提供工程“监理合同(第一部分)”、“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以及“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接受证书或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 3.2财务要求:近1年(指2024年度、/年度、/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3.3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近1年(时限要求:2024年01月01日至今)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 (2)在近3年(时限要求:2022年01月01日至今)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近3年(时限要求:2022年01月0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查询结果为主); (6)近3年(时限要求:2022年01月01日至今)内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情形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查询结果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25年10月12日到 2025年11月03日
2.获取方式:请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TPBidder/%E9%A2%86%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3Cp%3E
3.招标文件费用: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04日11:00
2.递交方法:请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TPBidder/%E9%80%92%E4%BA%A4%E6%8A%95%E6%A0%87%E6%96%87%E4%BB%B6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11月04日11:00
2.开标方式:不见面
3.开标地点: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
七、其他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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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精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精河新投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
|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 |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11楼 |
| 联 系 人:关磊 | 联 系 人:许瑞 |
| 电 话:18399662271 | 电 话:13609989033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2025年10月11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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