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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食品产地环境和样品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吉林省 其他 2025年0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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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绿色食品产地环境和样品监测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05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00-05538
项目名称:绿色食品产地环境和样品监测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00000
最高限价(元):4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001包服务项目明细表

类别检测标准监测参数
空气监测HJ 1263、HJ 482、HJ 479、HJ 955总悬浮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氟化物
农田灌溉水监测HJ 1147PH值
HJ 694总汞、总砷
HJ 700总镉、总铅
GB/T 7467六价铬
GB/T 7484氟化物
HJ 828化学需氧量(CODcr)
HJ 970石油类
SL 355粪大肠菌群
土壤监测NY/T 1377PH值
GB/T 17141总铅、总镉
GB/T 22105.1总汞
GB/T 22105.2总砷
HJ 491总铜、总铬
NY/T 1121.6有机质
HJ 717全氮
LY/T1232有效磷
LY/T1234速效钾
绿色产品检测按照国家绿色食品中心规定的绿色食品相关产品标准进行检测国家绿色食品标准规定的绿色产品参数
备注:监测点位40个,检测绿色产品40个样品。每个监测点位包括3组土壤、1组空气、1组农田灌溉用水,并按照产地环境是否符合《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质量》予以判定。每个绿色食品样品按照绿色食品对应的检测标准进行检测和判定。按照市农业农村局指定的产地及绿色食品主体开展环境和农产品进行监测,所监测点位和样品全部完成后,要对农业生产环境和绿色食品监测情况进行总体评估,提供分析报告。检测机构具备CMA和CALT认证。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200000
最高限价(元):2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002包服务项目明细表

类别检测标准监测参数
空气监测HJ 1263、HJ 482、HJ 479、HJ 955总悬浮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氟化物
农田灌溉水监测HJ 1147PH值
HJ 694总汞、总砷
HJ 700总镉、总铅
GB/T 7467六价铬
GB/T 7484氟化物
HJ 828化学需氧量(CODcr)
HJ 970石油类
SL 355粪大肠菌群
土壤监测NY/T 1377PH值
GB/T 17141总铅、总镉
GB/T 22105.1总汞
GB/T 22105.2总砷
HJ 491总铜、总铬
NY/T 1121.6有机质
HJ 717全氮
LY/T1232有效磷
LY/T1234速效钾
绿色产品检测按照国家绿色食品中心规定的绿色食品相关产品标准进行检测国家绿色食品标准规定的绿色产品参数
备注:监测点位20个,检测绿色产品20个样品。每个监测点位包括3组土壤、1组空气、1组农田灌溉用水,并按照产地环境是否符合《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质量》予以判定。每个绿色食品样品按照绿色食品对应的检测标准进行检测和判定。按照市农业农村局指定的产地及绿色食品主体开展环境和农产品进行监测,所监测点位和样品全部完成后,要对农业生产环境和绿色食品监测情况进行总体评估,提供分析报告。检测机构具备CMA和CALT认证。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14日18时30分至2025年07月22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8月05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至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B座五楼第二开标室(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投标人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投标人须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还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内容、格式自拟,随备份文件一同递交),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3.请投标人登录账号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请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投标人;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投标人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

4.投标人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投标人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5、本项目将采取远程视频会议的方式进行开标,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远程参加。腾讯会议号为:560-905-689。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529号城新大厦1号楼
联系方式:024-827038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正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小西路76甲科协大厦819室
联系方式:024-31041039
邮箱地址:tenderee_LN@163.com
开户行:农行沈阳五三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正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061870010400302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福磊
电话: 024-3104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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