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GXM202643312700001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永顺县灵溪殡仪馆山体崩塌地灾隐患整治项目
原公告的采购计划备案号:(2026)433127000014-1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20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2日 09时00分00秒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更正前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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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5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办理入湘备案手续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3.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交通运输部(或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在其他项目任关键岗位人员简称:在建情况: |
| 更正后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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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5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2.供应商须具有自然资源部门或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办理入湘备案手续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3.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项目(以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为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其他项目任关键岗位人员简称:在建情况: |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26日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永顺县民政局
地 址: 永顺县灵溪镇书院街1号
联系方式: 139743637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湖南兆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北路街道芙蓉北路159号922房
联系方式: 186737399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宜国
电 话: 13974363713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