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物业服务【重新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GFW2025-134)
公示开始时间:2025年07月22日08时30分00秒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07月24日16时00分00秒
本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物业服务【重新招标】(招标项目编号:GFW2025-134)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001 第1包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01第1包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
1 | 龙湖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 121.755995万元(人民币) | 合格 | 2025年8月1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止,最长服务期限3年,合同采用1+1+1模式,一年一签,经招标人每年考核通过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中要求 |
2 | 江苏银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118.870059万元(人民币) | 合格 | 2025年8月1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止,最长服务期限3年,合同采用1+1+1模式,一年一签,经招标人每年考核通过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中要求 |
3 | 沈阳宝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120万元(人民币) | 合格 | 2025年8月1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止,最长服务期限3年,合同采用1+1+1模式,一年一签,经招标人每年考核通过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中要求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1 | 龙湖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 刘巾明 | 无 |
2 | 江苏银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马宁 | 无 |
3 | 沈阳宝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吴云龙 | 无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
1 | 龙湖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 响应 |
2 | 江苏银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响应 |
3 | 沈阳宝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响应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加盖公章的书面异议文件,接受邮箱zfzbfq@163.com 联系人:付强 电话:024-31679592-8892
三、其他公示内容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77-1甲1、77-2号
联系人:王琪瑶
电话:1660405097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咨发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51号银河国际大厦A座1207室
联系人:付强
电话:13898155231
电子邮件:zfzbfq@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