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LZC2025-K3-240121-GXCY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2027年兴业县财政投资评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征集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 | 报价文件: 1.响应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2.开标一览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注:响应函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 报价文件: 1.响应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2.响应报价明细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注:响应函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
| 2 | 第四章 评审方法及评标标准 4.响应文件的修正 4.1 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 (1)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 - (4) 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 (1)响应文件中响应报价明细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报价明细表为准; (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响应报价明细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 - (4) 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
更正日期: 2025年12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凡征集文件中所有涉及上述内容对应更正,请供应商按更正后的内容执行,其余不变。如客观原因导致供应商在系统上填报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均视为有效响应。
四、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名 称:兴业县财政局
地 址:兴业县石南镇环西路203号
联系方式:陈东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广西创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0775-2332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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