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食品饮料产业园区建设项目(一期)监理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和平县食品饮料产业园区建设项目(一期)监理于2025年11月21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内容作出以下更正:
原文P25: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1)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报价得分=60-偏差率×60×E1。
(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报价得分=60+偏差率×60×E2。
其中:E1=1是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0.5是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更正为: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1)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报价得分=40-偏差率×40×E1。
(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报价得分=40+偏差率×40×E2。
其中:E1=1是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0.5是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与要求不变。本更正公告内容与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本项目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和平县产城融合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众得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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