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S202602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视频监控租赁服务项目(一)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采购文件商务报价文件,三个标段预算金额交叉错误 | 2026年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视频监控租赁服务项目(一)标段一: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陆佰玖拾贰万贰仟壹佰柒拾元整(小写6922170元);2026年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视频监控租赁服务项目(一)标段二: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陆佰壹拾伍万柒仟壹佰贰拾元整(小写6157120元);2026年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视频监控租赁服务项目(一)标段三: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伍佰捌拾陆万贰仟肆佰伍拾伍元整(小写5862455元)。 | 2026年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视频监控租赁服务项目(一)标段一: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伍佰捌拾陆万贰仟肆佰伍拾伍元整(小写5862455元);2026年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视频监控租赁服务项目(一)标段二: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陆佰玖拾贰万贰仟壹佰柒拾元整(小写6922170元);2026年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视频监控租赁服务项目(一)标段三: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陆佰壹拾伍万柒仟壹佰贰拾元整(小写6157120元)。 |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 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2022年7月1日和2026年1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政策落实根据财政部门要求更新)。2.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询问和质疑实施办法》(浙财采监〔2025〕11 号)文件要求,供应商可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和质疑。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的通知(浙财采监〔2025〕7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本国产品标准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链接])”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 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
地 址: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王充路1117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2766082
质疑联系人:魏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5-827660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同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上虞区五洲大厦6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振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858502850
质疑联系人:张超
质疑联系方式:0575-8213305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绍兴市上虞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绍兴市上虞区体育场路18号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5-8213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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