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山县智能网联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HBYS-202509FJ-005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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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YS-202509FJ-005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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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英山县智能网联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已由英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英发改审批【2025】9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英山县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80.0%自筹资金:20.0%招标人为英山县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驰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英山县经济开发区
建设规模:一标段用地约50亩,建设约15亩科创综合中心和35亩工业厂房(含产业孵化器),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4176.34 ㎡,总建筑面积约37890㎡,其中:1#科创综合中心约10500㎡;1#厂房约5321㎡;2#厂房约3700㎡;3#厂房约3214㎡(含约700㎡地下室);4#厂房约6500㎡;5#厂房约8540㎡;2#门房约115㎡。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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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英山县智能网联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包括:设计、采购、施工(EPC)竣工验收全过程总承包的交钥匙工程。1、主要建设智能网联汽车零部件生产性用房(1#厂房丙类生产车间4层、2#厂房丙类生产车间4层;3#厂房丙类生产车间地上4层地下室1层;4#厂房丙类生产车间3层、5#厂房丙类生产车间3层);2、非生产性用房(1#科创综合中心一栋4层、2#门房1层);3、(一标段)范围内的室外配套给排水、强弱电、消防、绿化、厂区道路、停车场等基础设施;4、招标范围覆盖招标文件中已明确的全部工作内容,隐含工作范围仅限于为完成已明确工作内容所必需的附属工程或法定强制性配套工程(如场地平整、临时设施、竣工资料归档、政府验收配合等),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明所有拟实施的隐含工作,未列明但确属交钥匙工程范畴的,视为承包人责任。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0-29 合同估算价:11544.8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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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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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具有);(2)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业绩要求:牵头人近五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以上单项建筑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提供中标网站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的原件扫描件);(5)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驻的项目班组必须是该单位在册在岗正式员工(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且符合下列条件:①勘察人员: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具备本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②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③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工程的承诺函);④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⑤其他人员要求:“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岗位培训证或职业资格证,其中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⑥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和“五大员”(如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提供)(投标提供项目成员应具备自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近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应满足 3.1 规定的资格条件;②组建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其中联合体牵头人须由施工单位担任。③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和履约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各自的法律责任。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⑤联合体中联合协议书由联合体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投标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外,其他内容只需要联合体牵头人签字或盖章即可。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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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9月25日至2025年09月3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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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7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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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按照《英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英山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英政规〔2024〕1号)文件精神,“评定分离”改革实施办法,定标方法采用票决定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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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评定分离”实施招投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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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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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