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概况 | |
| 聊城高铁物流园(一期)第三方审计项目已获批准,招标人为聊城交控智慧物流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鹏程招标有限公司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名称:聊城高铁物流园(一期)第三方审计项目 | |
| 2、项目类别:服务类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采购内容:聊城高铁物流园(一期)第三方审计项目 | |
| 5、预算金额:95.61万元 |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处于正常经营状态;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在投标单位注册),且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
| 四、采购文件领取 | |
|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线上 | |
|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6-10-21 17:00:00 | |
| 3、采购文件领取地点:投标人需在聊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链接])进行注册,注册后搜索该项目并进行报名,登录聊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投标人系统下载(网址: [链接])供应商系统网上下载。投标人操作参见首页“服务中心-操作指南”及首页“CA数字证书办理”。 | |
| 五、响应文件提交 | |
| 1、递交方式:登录聊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用户端-供应商系统上传投标文件 | |
| 2、递交截止时间:2026-11-04 09:00:00 | |
| 3、递交地点:登录聊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链接])。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用户端-供应商系统在“我的项目”找到本项目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版。网上递交时间以服务器收到投标文件后返回的回执中的时间为准(回执中的时间戳服务器于国家授时中心保持一致)。逾期上传或者未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 |
|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 |
| 1、开标时间:2026-11-04 09:00:00 | |
| 2、开标地点:聊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链接])。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投标人代表须用CA数字证书锁(与制作投标文件时同一把锁)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线上解密。 |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链接])、聊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链接])同时发布。 | |
| 八、联系方式 | |
| 1、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聊城交控智慧物流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聊城西站站前广场2号楼5楼 | |
| 联系人:闫部长 | |
| 联系电话:0635-8280889 | |
| 2、采购代理机构: | |
| 名称:山东鹏程招标有限公司 | |
| 地址:聊城市清泽路现代明珠广场C座9层 | |
| 联系人:王蕾 | |
| 联系电话:0635-8665999 | |
| 九、其他说明 | |
| 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登录供应商系统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时间以服务器收到响应文件后返回的回执中的时间为准(回执中的时间由时间戳服务器生成,与国家授时中心保持一致)。逾期上传或者未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2、本项目通过聊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或通过sdjxlc@[链接](答疑、澄清)文件。供应商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并及时下载或通过报名时预留的邮箱进行查收,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获取采购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3、若通过聊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需下载补充(答疑、澄清)文件并制作上传,若不以发布的补充(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则无法上传,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4、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方式,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供应商须用CA数字证书锁(与制作投标文件时同一把锁)远程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开标期间供应商须保持随时可联系状态,否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关于聊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的地址:[链接]%E9%98%B3%E5%85%89%E9%87%87%E8%B4%AD%E6%9C%8D%E5%8A%A1%E5%B9%B3%E5%8F%B0%E2%80%94%E4%BE%9B%E5%BA%94%E5%95%86%E5%85%A8%E6%B5%81%E7%A8%8B%E6%93%8D%E4%BD%9C%E6%89%8B%E5%86%[链接]:[链接]。 6、阳光采购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531-861955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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