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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北新区积存固废点位开展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监测评估项目招标公告

沈阳市 公开招标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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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北新区积存固废点位开展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监测评估项目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 2025-10-29

  
项目概况

沈北新区积存固废点位开展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监测评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13-00205
项目名称:沈北新区积存固废点位开展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监测评估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32000
最高限价(元):1032000
采购需求:查看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辉山地区三个地块监测

最高限价:人民币1,032,000.00元

★采购需求:

天时街东侧积存物整改监测方案

(1)对沈北新区天时街东侧积存物进行勘探,调查总体堆存量和种类,采用20m×20m精度,共6孔,形成堆体勘察报告。同时在堆场上游现场上游建设1眼地下水井、下游建设2眼地下水井。

(2)检测内容

每个20m×20m孔采集土壤样检测,预估堆体高度约80m,采样位置20m×20m孔中上、中下部及堆体下部土壤表层,检测《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项目及表2的石油烃,预计采集20-22个土壤样品;

在沈北新区天时街东侧积存物现场上游建设1眼地下水井、下游建设2眼地下水井,对地下水进行采样,检测《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的1-37项以及石油类,每天一次,共5-6个样品;

处置完成后对堆体下部表层土壤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要求,预计采集6-7个样品。

对于工业固体废物,按照《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HJ20-1998),采集10个份样进行无机物浸出浓度测试。

辉山街道明伟物流堆存物整改监测方案

(1)对辉山街道明伟物流堆存物进行勘探,调查总体堆存量和种类,采用20m×20m精度,预计设30孔,形成堆体勘察报告。在堆存现场上游建设1眼地下水井、下游建设2眼地下水井。

(2)检测内容

按40m×40m进孔(利用20m×20m孔)设置土壤采样点,约设8个点位,每个点位3个土壤样检测,采样深度40m×40m孔中上部、中下部、堆体下部土壤表层,检测《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项目及表2的石油烃,共采集样品数量约27-30个样品;

在辉山街道明伟物流堆存物现场上游建设1眼地下水井、下游建设2眼地下水井,对地下水进行采样,检测《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的1-37项以及石油类,每天一次,共5-6个样品。

处置完成后对堆体下部表层土壤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要求,按40m×40m设置采样点,采集9-10个样品。

对于工业固体废物,按照《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HJ20-1998),采集10个份样进行无机物浸出浓度测试。

辉山街道通顺街东侧,瑞阳路北侧,海漫不锈钢产业园北侧堆存物整改监测方案

(1)对辉山街道通顺街东侧,瑞阳路北侧,海漫不锈钢产业园北侧堆存物现场进行勘探,调查总体堆存量和种类,采用20m×20m精度,约40孔,形成堆体勘察报告。在堆存现场上游建设1眼地下水井、堆存范围内设1眼地下水井、下游建设2眼地下水井。

(2)检测内容

按40m×40m进孔(利用20m×20m孔)设置土壤采样点,约设10个点位,每个点位采集2个土壤样,采样深度为40m×40m孔中部、堆体下部土壤表层,检测《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项目及表2的石油烃,共22-28个样品;

在辉山街道通顺街东侧,瑞阳路北侧,海漫不锈钢产业园北侧堆存物现场上游建设1眼地下水井、下游建设2眼地下水井,对地下水进行采样,检测《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的1-37项以及石油类,每天一次,共5-6个样;堆存范围内地下水井利用40m×40m土壤采样孔建设,每天一次,共2个样品。

处置完成后对堆体下部表层土壤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要求,按40m×40m设置采样点,共11-12个样品。

对于工业固体废物,按照《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HJ20-1998),采集50个份样进行无机物浸出浓度测试。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其他按照财库【2020】46号、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 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2、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3、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1455300
最高限价(元):1455300
采购需求:查看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虎石台地区两个地块监测

最高限价:人民币1,455,300.00元

★采购需求:

沈阳绿环固体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门口东50米北侧

堆存物整改监测方案

(1)对沈阳绿环固体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门口东50米北侧堆存物进行勘探,调查总体堆存量和种类,采用20m×20m精度,共113孔,形成堆体勘察报告。在堆存现场上游建设1眼地下水井、堆存范围内设1眼地下水井、下游建设2眼地下水井。

(2)检测内容

按40m×40m进孔(利用20m×20m孔)设置土壤采样点,共设29个点位,每个点位采集2个土壤样,采样深度为40m×40m孔中部(堆体高的需采集2个)、堆体下部土壤表层,检测《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项目及表2的石油烃,预计采集77-82个样品;

在沈阳绿环固体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门口东50米北侧堆存物现场上游建设1眼地下水井、下游建设2眼地下水井,对地下水进行采样,检测《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的1-37项以及石油类,每天一次,共5-6个样品;堆存范围内地下水井利用40m×40m土壤采样孔建设,每天一次,共2个样品。

处置完成后对堆体下部表层土壤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要求,按40m×40m设置采样点,预计采集30-34个样品。

对于工业固体废物,按照《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HJ20-1998),采集80个份样进行无机物浸出浓度测试。

虎石台街道小桥子村北下泡子地南侧荒地

堆存物整改监测方案

(1)对虎石台街道小桥子村北下泡子地南侧荒地堆存物现场进行勘探,调查总体堆存量和种类,采用20m×20m精度,约75孔,形成堆体勘察报告。在堆存现场上游建设1眼地下水井、堆存范围内设1眼地下水井、下游建设2眼地下水井。

(2)检测内容

按40m×40m进孔(利用20m×20m孔)设置土壤采样点,约设19个点位,每个点位采集2个土壤样,采样深度为40m×40m孔中部(堆体高的需采集2个)、堆体下部土壤表层,检测《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项目及表2的石油烃,预计采集土壤样品约42-54个样品;

在虎石台街道小桥子村北下泡子地南侧荒地堆存物上游建设1眼地下水井、下游建设2眼地下水井,对地下水进行采样,检测《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的1-37项以及石油类,每天一次,约采5-6个样品;堆存范围内地下水井利用40m×40m土壤采样孔建设,每天一次,共2个样品。

处置完成后对堆体下部表层土壤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要求,按40m×40m设置采样点,预计采集21-22个样。

对于工业固体废物,按照《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HJ20-1998),采集80个份样进行无机物浸出浓度测试。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其他按照财库【2020】46号、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 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2、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3、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分二包,兼投不兼中。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企业或监狱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备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资质(CMA)认定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29日15时00分至2025年11月0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1月2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开标室(沈阳市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3.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供应商在开标时可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证书用于解密电子文件,也允许在规定时间内远程解密,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30分钟内(如遇系统故障除外),未携带笔记本电脑或CA证书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按无效标处理。 5.特别提醒: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更正公告及答疑文件,如因供应商未及时关注而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与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6.本项目分二包,兼投不兼中。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沈北新区城市建设局
地  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银河街68号
联系方式:188423442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9号先锋大厦605室
联系方式:024-23533741
邮箱地址:lnshzb2014@163.com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沈河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4221401001000074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丹
电  话:024-2353374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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