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对2026年8月31日发布的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景德镇市珠山区罗家坞老旧厂区改造提升项目经理部 主体工程二标劳务分包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如下:
一、招标文件澄清事项
1.原招标文件中相关条款:本项目适用增值税税率3%,现澄清调整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可根据自身增值税纳税身份、项目计税方式,选择开具增值税 3% 征收率发票或 9% 增值税税率发票。投标综合报价为含税总价,报价中须自行考虑计税方式、税率差异带来的成本影响,中标后招标人不另行因开票税率差异调整合同总价。
2.原开标时间顺延至2026年10月8日10:00。
二、招标文件澄清要求
请有意参加投标者按照以上澄清修改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1.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本澄清公告,如有疑问,请在澄清公告发布之日起至3日内以书面回执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2.各投标人应按照本澄清公告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和完善。
3.未在本澄清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疑问或修改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三、其他事项
1.招标人、招标组织单位对本澄清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
2.本澄清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3.如有未尽事宜,请以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景德镇市珠山区罗家坞老旧厂区改造提升项目经理部
2026年 9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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