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SCZZ08-ZC-2025-0868(招标文件编号:SCZZ08-ZC-2025-0868)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机关其他印刷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川印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蒲江县寿安工业集中发展区(寿安镇青蒲路东段45号)
中标(成交)金额:25.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川印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机关其他印刷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 为市局机关各类印刷品印刷服务,主要包括信封、申报表、单页资料、简报、工作记录本等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 提供的所有服务应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严格按照印刷经营许可证的范围承接印刷业务,不允许超范围承接业务或将业务转包。提供印刷服务时,制版、印刷和装订要求应按不低于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的质量标准执行。对承印的物品,严格按投标时所承诺的内容进行服务,纸张品质应符合采购人要求。所有印刷成品要字迹清楚、颜色无偏差、规格尺寸准确,印刷所用材料是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等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若在服务期内投标人供货总金额达到合同总价,则合同终止。 | 本项目为日常印刷事项,随机性强,时间要求紧。投标人应具备24小时服务能力,随叫随到,急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按时完成,并按采购方要求配送至指定地点。印刷要求:印刷字迹要清晰、完整,套印准确,内容无误,材质无误,纸张平滑,墨色均匀,符合行业规范要求。图案要求清晰完整,不残缺,不变形,印迹边缘光洁。所有印刷品要尺寸正确,页码正确等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罗先群、刘珽、乔志平、米凤琼、冯靖文(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经与采购人协商,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标准计算。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75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共6家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6家通过资格性审查,4家通过符合性审查。
2.本项目中标人为:川印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得分为99.50,中标价为:结算率5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槐树街53号
联系方式:冯老师 028-87762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7层1号(花样年香年广场)
联系方式:袁方、李奇达、佟巍 028-65783579(报名相关事宜咨询)、 028-87333799-603(采购项目相关事宜咨询)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方、李奇达、佟巍
电 话: 028-87333799-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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