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醋酸纤维有限公司产能结构优化技术改造项目-5#干燥机的设计制造及安装调试补遗文件(01)
标段编号:云鑫招字2026-10-135
各潜在投标人:
1、 现对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变更如下:
类似业绩评审 (满分10分) | 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起至今承担过干燥机设备设计制造,或供货及安装调试的,有1项符合要求的类似业绩得基本分4分,每增加1项符合要求的类似业绩加3分,本项最高得10分。 注:(1)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签订日期须在2023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之日范围内。 (2)业绩内容要求:业绩须包含干燥机设备的设计制造,或供货及安装调试工作。 (3)证明材料要求: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关键页。若合同关键页无法体现合同签订时间、设备为干燥机、服务范围(设计制造/供货安装调试)的,投标人须另行提供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佐证材料或其它有效佐证材料,否则该业绩不予计分。 |
注:(1)补遗、答疑文件视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解释,应以日期靠后的补遗答疑文所作的解释为准;本补遗文件共1页。
(2)本补遗内容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答疑有效期,对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影响,所以开标时间及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遵照执行。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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