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航食)员工职业健康体检服务项目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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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翼公司(北京航食)(北京航食)员工职业健康体检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 |||||||||||||||||||||
一、项目内容: | |||||||||||||||||||||
(一)项目名称:(北京航食)员工职业健康体检服务项目 | |||||||||||||||||||||
(二)项目编号:CGXM-CAIC-E-202519178 | |||||||||||||||||||||
(三)资金来源:自由资金 | |||||||||||||||||||||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市辖区·顺义区 | |||||||||||||||||||||
(五)项目需求: | |||||||||||||||||||||
(北京航食)员工职业健康体检服务项目需求内容:
一、功能目标:
职业病危害岗位作业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职业健康体检以及复查体检。
二、需执行的标准规范:
供应商(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具备《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等规章要求的资质资格条件,相关备案信息可在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中查询。
三、采购产品具体要求: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要求,对接触职业危害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职业健康体检(包括噪声、辐射等)及复查体检。
四、技术需求/服务标准:
1.须按照GBZ188-2014、GBZ98-2020要求,开展相应体检项目。
2.自体检工作结束之日起30日内,将员工职业健康检查表及职业健康检查总结报告统一寄送至公司,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应当提前告知,说明理由。
3.体检过程中,体检机构须随时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已/未体检人员名单及项目明细。
4.实际检测地点应在北京市范围内。
5.鉴于公司员工数量较多、位置交通不便,检测机构应当提供上门体检服务,或以点对点车辆接送方式为员工体检交通问题提供完善的解决方案(包括初检和复检,不限人数)。
五、验收标准:
员工体检名单、员工职业健康检查表、职业健康检查总结报告。
六、结合近年新入职、离职及在岗人员和职业健康体检复查情况,预估参检人数详见下表:
注:具体体检人数(含应急体检)将以航食东、西区相关岗位实际作业人数为准。根据此前工作经验,对于体检不合格的部分人员涉及对不合格项目开展针对性复检,此处复检人
数为预估人数,具体需以体检结果为准。应急人数无实际参考数据,上述应急体检人数为预估人数。
七、合同年限:
本次拟签订3年期服务协议。 |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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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要求: | |||||||||||||||||||||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 |||||||||||||||||||||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08月22日至2025年08月28日23时59分59秒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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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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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 |||||||||||||||||||||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 |||||||||||||||||||||
五、响应文件编制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 |||||||||||||||||||||
六、响应文件递交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 |||||||||||||||||||||
七、谈判相关事宜 | |||||||||||||||||||||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国航官网(www.airchina.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 |||||||||||||||||||||
九、联系方式 | |||||||||||||||||||||
采购人:中翼公司(北京航食) | |||||||||||||||||||||
联系人:高杨 | |||||||||||||||||||||
联系人电话:010-56936834 | |||||||||||||||||||||
联系人电子邮箱:yang.gao@bacl.com.cn | |||||||||||||||||||||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 |||||||||||||||||||||
十、其他 | |||||||||||||||||||||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二) 报名通过后,非中航集团供应商库内企业需提供相关准入材料办理准入,材料每页需加盖贵司公章,办理准入不能通过的则不能继续参与此项目。 (三) 公告“供应商资格条件”中提到的不良行为供应商,详见附件:不良行为界定范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