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功能及要求:
根据《湖南省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和《长沙市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参照《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农科教函[2021]16号)、《湖南省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要求,完成我区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三、技术规格:
详见采购需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服务期:采购人书面通知后至2026年11月30日。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五、服务标准:
详见采购需求。六、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本项目根据《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要求进行验收。2、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整改直至合格,整改完后再进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七、其他要求:
详见采购需求。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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