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漯河市公安局视频侦查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漯采磋商采购-2025-168 | |||||||||||||||
2、项目名称:漯河市公安局视频侦查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6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1549000元
|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标的内容:漯河市公安局视频侦查实验室采购项目包含海量视频信息快速检索系统、视频图像处理系统、人像鉴定分析系统、视频联网网关系统、视频勘察箱。(详见磋商文件中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 (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 (3)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4)质保期:3年 | |||||||||||||||
6、合同履行期限:见5、采购需求(3)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及承诺(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中的格式,供应商在成交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近三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范围(供应商)。对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相关查询页面(查询页需自带日期)的网页打印件以纸质的方式进行留存。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5年09月24日 至 2025年09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
3.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后,持CA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磋商文件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磋商文件的,投标无效。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5年10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供应商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 项 目 采 用 “ 远 程 不 见 面 ” 开 标 方 式 , 不 见 面 开 标 大 厅 的 网 址 为 (https://***/zfcg%EF%BC%89%EF%BC%8C%E4%BE%9B%E5%BA%94%E5%95%86%E6%97%A0%E9%9C%80%E5%88%B0%E6%BC%AF%E6%B2%B3%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4%B8%AD%E5%BF%83%E7%8E%B0%E5%9C%BA%E5%8F%82%E5%8A%A0%E5%BC%80%E6%A0%87%E4%BC%9A%E8%AE%AE%EF%BC%8C%E6%97%A0%E9%9C%80%E5%88%B0%E8%BE%BE%E7%8E%B0%E5%9C%BA%E6%8F%90%E4%BA%A4%E5%8E%9F%E4%BB%B6%E8%B5%84%E6%96%99%E3%80%82%E4%BE%9B%E5%BA%94%E5%95%86%E4%BA%BA%E6%88%96%E4%BB%A3%E7%90%86%E6%9C%BA%E6%9E%84%E5%92%8C%E6%89%80%E6%9C%89%E4%BE%9B%E5%BA%94%E5%95%86%E5%BA%94%E5%BD%93%E5%9C%A8%E5%93%8D%E5%BA%94%E6%96%87%E4%BB%B6%E9%80%92%E4%BA%A4%E6%88%AA%E6%AD%A2%E6%97%B6%E9%97%B4%E5%89%8D%EF%BC%8C%E7%99%BB%E5%BD%95%E8%BF%9C%E7%A8%8B%E4%B8%8D%E8%A7%81%E9%9D%A2%E5%BC%80%E6%A0%87%E5%A4%A7%E5%8E%85%E8%BF%9B%E8%A1%8C%E5%9C%A8%E7%BA%BF%E7%AD%BE%E5%88%B0%EF%BC%8C%E5%9C%A8%E7%BA%BF%E5%87%86%E6%97%B6%E5%8F%82%E5%8A%A0%E5%BC%80%E6%A0%87%E6%B4%BB%E5%8A%A8%E3%80%82%3Cp%3E 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3.“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4.收取方式:由中标人支付,通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不接受现金结算。收取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货物招标)和漯财购【2018】16号文的规定。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漯河市公安局 | |||||||||||||||
地址:漯河市郾城区黄河路999号 | |||||||||||||||
联系人:王先生 | |||||||||||||||
联系方式:0395-5860618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诚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漯河市源汇区太行山南路788号汇利锦绣山水1号楼21楼 | |||||||||||||||
联系人:翟女士 | |||||||||||||||
联系方式:19839577212 13663957711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翟女士 | |||||||||||||||
联系方式:19839577212 136639577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