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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改扩建工程生态保护修复海洋生态影响监测项目

连云港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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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改扩建工程生态保护修复海洋生态影响监测项目LYG-30GKJ-STXF-JC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改扩建工程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以苏交建许字【2024】002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改扩建工程生态保护修复海洋生态影响监测项目LYG-30GKJ-STXF-JC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依据《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改扩建工程生态修复方案》,海洋生态影响监测共分为“倾倒区周边海洋环境跟踪监测与评估”与“航道周边资源环境跟踪监测与评估”,其中:

(1)倾倒区周边海洋环境跟踪监测与评估

依据《海洋倾倒区监测技术规程》,结合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改扩建工程疏浚对倾倒区的影响,综合考虑周边环境敏感区分布和项目特点对水质、生物生态、沉积物等方面的影响,并开展倾倒区容量评估,为倾倒区的可持续利用提供数据支撑。本次跟踪监测共布设22个监测点,其中水质监测站位22个,生物生态监测站位13个,沉积物监测站位13个,渔业资源监测站位9个,潮间带断面3条。

(2)航道周边资源环境跟踪监测与评估

依据《建设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跟踪监测技术规程》,《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项目用海监管工作的函》,结合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改扩建工程影响,综合考虑周边环境敏感区分布和项目特点对水质、生物生态、沉积物等方面的影响,共布设28个监测站位,其中水质监测站位28个,生物生态监测站位20个,沉积物监测站位20个,生物质量5个站位,渔业资源监测站位20个。另外在中国对虾种质资源保护区第一区、第二区、连岛海滨旅游度假区、前三岛海珍品保护区、核电站取水明渠(取水口)以及港池内各布设1个监测站位,海州湾中国对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布设6个站位,开展水质和生物生态的监测。

2.2 本次招标范围内划分为1个标段,即LYG-30GKJ-STXF-JC标段,工作内容如下:

完成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改扩建工程生态保护修复海洋生态影响监测项目倾倒区周边22个监测点布设、航道周边环境敏感区28个监测站位布设、以及对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6个站位布设,出具年度评价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最终成果需符合调整方案的质量验收。具体内容要求详见“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2.3 服务期:3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项目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有效的CMA计量认证资质证书(认证类别需要包括:海水(或水质)、海洋沉积物、海洋生物体、海洋生物生态、海洋水文、海洋气象);同时具备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

若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上述资质,可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最多由二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身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若采用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需具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资质证书(认证类别需要包括:海水(或水质)、海洋沉积物、海洋生物体、海洋生物生态、海洋水文、海洋气象);

联合体成员需具备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

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身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B、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牵头人要对本项目全部工作负责(包括联合体成员承担的工作)并委派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成员根据具备的资质和国家相关部委要求,承担相应的工作;

    C、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D、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注:CMA计量认证资质证书须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同时须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指定处提供扫描件,扫描件需充分体现CMA计量认证资质证书的认证类别,否则不予认可。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

    3.1.2业绩要求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额不低于200万元的海洋生态或渔业资源监测调查类项目。

    注:企业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20年1月1日以来,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下同。

    3.1.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EF%BC%89%E4%B8%AD%E8%A2%AB%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F%BC%9B%3C/p%3E%3Cp style="color: rgb(0, 0, 0);">(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EF%BC%89%E4%B8%AD%E8%A2%AB%E5%88%97%E5%85%A5%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4%BC%81%E4%B8%9A%E5%90%8D%E5%8D%95%EF%BC%9B%3C/p%3E%3Cp style="color: rgb(0, 0, 0);">3.1.4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及以上级别技术职称(海洋工程相关专业)。

    3.2 其他要求

    3.2.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

    3.2.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3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资历、人员业绩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完善相关信息的备案。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有效期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导致《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报表对应表格的格式填报补充材料,并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三十三条规定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如未按照投标报表对应表格的格式填报补充材料或未提供上述截图或者提供的上述截图未能有效证明的,均不予认可。投标人还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网站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5194/OP/login.aspx%EF%BC%89%E8%BF%9B%E8%A1%8C%E7%BD%91%E5%91%98%E6%B3%A8%E5%86%8C%EF%BC%8C%E5%B9%B6%E9%A2%86%E5%8F%96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平台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本项目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建设指挥部

    地址 :连云港市连云区海棠北路209号

    联 系 人:肖工

    电    话:0518-82362203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凌州东路德惠商务大厦B座1217室

    联 系 人:马佳佳、伏泽宇

    电    话:0518-85515121

    邮    箱:1175800097@qq.com

    8.其他

    8.1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2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8.3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8.4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27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2710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三楼开标室(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 145 号)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提醒: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8.5若本标段报名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本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8.6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需要书面说明,可以以书面形式进行提疑,提疑文件应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1175800097@qq.com ,并与招标代理联系人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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