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闽(哈密)能源有限公司哈密十三师红星二场光伏一电站2025年度场区道路维护施工项目采购公告
1、项目编号:ZMH
2、项目名称:中闽(哈密)能源有限公司哈密十三师红星二场光伏一电站2025年度场区道路维护施工项目
谈判货物或服务一览表
品目号 项目名称 具体内容 项目实施期 服务要求
及标准 最高限价
(万元)
1 中闽(哈密)能源有限公司哈密十三师红星二场光伏一电站2025年度场区道路维护施工项目 主、辅干道路平整修复,总长度约11.8公里,道路宽度3.6米至5米。
(预估工程量) 计划开工时间为2025年6月,总工期为10天,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详见“第二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15万元(含税)
备注:最高限价(含税)为人民币15万元。
3、报价人资格标准:
(1)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近三年内,报价人累计具有2项已完工的道路施工项目业绩(含道路维修工程等)。
(报价人必须提供的合同扫描件作为业绩证明。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工程范围、工程量等信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视为无效业绩。)
(3)报价人须提供现场施工车辆有效的保险、驾驶人员合格操作证件(洒水车、压路机、铲车、平路机械车辆等)。
(4)信誉要求:
a.近三年内报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b.近三年内,报价人未出现重大人身伤亡事故(以住建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药监总局、国家能源局、国家安监总局等有关部门网站公开通报为准)及质量事故(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c.报价人未处于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
d.报价人不存在影响正常履约的诉讼、仲裁等争议纠纷。
e.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具备履行本项目的财务、人员、技术和设备能力。供应商未处于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f.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备注:信誉要求a、b、c、d项在投标时由报价人进行承诺,若中标后发现报价人所作的承诺与事实不符招标人可随时无条件终止合同并要求报价人承担终止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f需报价人提供网站查询结果。
(5)报价人未处于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备注:上述近三年为自2022年5月1日以来;第1至6条资格条件均需在投标文件中附上证明材料)
5、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
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凡愿意参加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请于2024 年 6 月5日起至 2024 年6月 8日……下载电子谈判文件手续。电子谈判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递交截止时间和响应文件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 6 月 13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前。
报名资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