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遂昌县北部区块绿色发展项目—湿地生态修复工程 | 项目代码: | 2609-331123-04-01-565566 | ||
招标人: | 名称:遂昌县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浙江省妙高街道古院村吴突头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西湖大道2号3层301室 | ||||
联系人:潘晓明 | 联系人:方政 | ||||
电话:0578-8510794 | 电话:13157886650 | ||||
标段(包)名称: | 遂昌县北部区块绿色发展项目—湿地生态修复工程 | 标段(包)编号: | A3300000090011140001001 | ||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文件 | ||||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澄清通知内容:1.发布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及工程量清单,并更正招标文件相关内容。2.调整绿化工程的质保期。;招标文件修改内容:1.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2.2中“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0.000000 万元”更正为:“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679.566881万元”。2.招标文件“第二章 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3.2.4中“1.最高投标限价 0 元,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更正为:“1.最高投标限价6795668.81元,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招标文件“第二章 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3.4.1中“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大写)贰拾万元整 (¥200000.00 )”更正为:“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大写)壹拾叁万元整 (¥130000.00 )”。 4.招标文件“第二章 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10.1中(4)商务标评审内容“①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未按照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要求填报,低于 0 元的”更正为:“①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未按照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要求填报,低于26649.49元的”。 5.招标文件“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中“总说明”已更正,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6.本项目暂列金按290000.00元计入(不含税),已在招标文件“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总说明”中明确。7.绿化工程的质保期由12个月更正为24个月,已在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明确。8.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标书现已重新公开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最新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 ||||
行政监督机构: | 遂昌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 | 电话: | 0578-8527668 |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跳转) |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 2026-11-04 12:32: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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