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省中心云桌面系统软硬件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省中心云桌面系统软硬件设备采购项目的货物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省中心云桌面系统软硬件设备采购项目
2、 招标编号:SHYZCG 2025-144
3、 项目概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省中心云桌面系统软硬件设备,主要采购内容为:服务器3台、云桌面软件系统1台、云桌面系统接入授权40个、接入交换机2台。
4、 招标内容: 预计采购预算为48万元。本项目不分包件。按照下表内每一项采购设备进行报价,分项报价或总价超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价(万元) | 总价(万元) |
服务器 | 3台 | 10 | 30 |
云桌面系统软件 | 1台 | 5 | 5 |
云桌面系统接入授权 | 40个 | 0.2 | 8 |
接入交换机 | 2台 | 2.5 | 5 |
合计(万元) | 48 |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本项目不分包件。
2、供应商须对所有分项设备进行报价,并以总价作为价格分计算依据,任一分项报价或总价超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条件:
(1)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4)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6)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允许制造商或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提供的制造商原厂授权函;
(9)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证明材料及相关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