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106-00104
二 、 项目名称:沈阳市杏坛中学食堂服务招标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杏坛中学食堂服务招标
供应商名称:沈阳诚真餐饮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大东区沈阳市大东区东站街57号
中标(成交)金额:27(元)
评审总得分:92.79(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杏坛中学食堂服务招标
服务类
名称:沈阳市杏坛中学食堂服务招标学生餐费标准(C22040000餐饮服务)
服务范围:1、供餐模式 ①教职工严格执行与学生同质、同餐、同价。为减少浪费,提供合理的营养搭配,推荐采用自助餐模式。。 ②学生餐采用智慧食堂线上提前选餐模式,学生通过人脸识别刷卡终端取餐。中标餐饮企业尽可能保证餐品的种类丰富,每周轮换餐品搭配,以保证口味的变化和食物的科学营养。所配备的智慧食堂系统要具备在线订餐、智慧就餐、食品溯源、营养分析、留样查看、名厨亮灶等功能。 ③在服务期内,若学校食堂的供餐模式发生变动,如现有模式的优化或如遇市场食品食材价格波动较大须调整餐费标准的,双方共同协商。中标餐饮企业须具备满足师生多样化供餐需求的能力。 2、餐费标准 ①教师餐费:11元人天,由学校按铁西区财政拨付的餐费标准以转账方式按月支付给中标餐饮企业;另教师根据实际用餐天数自行缴纳餐费补助3元人天。 ②学生餐费:午餐13-16元不等人餐。餐品种类包括营养套餐、基础套餐、盖浇饭、回民餐、风味面食、面条类、各种风味等不少于10种菜品供学生自主选择,菜品搭配营养、科学、健康。需为回民学生配备清真菜品,菜品标准相同,价格不变。 ③主荤菜包括但不局限:红烧肉(猪肉)、红烧鸡块、滑熘肉片(猪肉)、溜肉段(猪肉)、鱼香肉丝(猪肉)、烩丸子(猪肉)、孜然羊肉、牛肉炖萝卜、各种无刺鱼(自选各种烹饪方式)、宫保鸡丁、各种肉类炖菜、炸鸡腿、软炸鸡柳等; ④副荤菜包括但不局限:肉炒蒜苔、肉炒木耳、肉炒青椒、酸菜等,皆需要使用猪肉。素菜包括但不局限:尖椒干豆腐、鲜蘑土豆片、炒三丝、红烧豆腐、红烧茄条、木须西红柿、豆芽炒粉、芹菜炒粉、醋溜白菜、炒菜花、木须木耳、圆葱炒鸡蛋、菌类小炒、乱炖等各式时令蔬菜。 开餐时间 教职工开餐时间:早餐:6:30—7:30 午餐:11:20—12:30 学生开餐时间: 午餐:11:20-12:40 若无学校通知,中标餐饮企业不得自行更改供餐时间,如遇学校有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后供餐时间的应提前24小时通知中标餐饮企业。 完全响应采购人的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沈阳市杏坛中学现拥有教职工166人(分两个校区,按实际用餐人数支付餐费),学生约1500人。现通过公开招标形式,选择一家专业化餐饮企业为广大教职工提供早、午餐,为学生提供午餐服务。供餐要求 1、如遇学校文化活动、学生提前放学、放假及临时性用餐人数增减等情况,学校应至少提前24小时通知中标餐饮企业,以供中标餐饮企业进行相应准备,避免食材浪费。 2、退费方式:与实际天数不符的差额部分由中标餐饮企业于当月办理退费手续。 3、因学校需要在餐厅举行的除正常供餐外的加餐及校园活动所产生的费用由学校承担,付款时间及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因节假日、周日等时间段,教学时间有调整,食堂要随学校工作节奏安排工作时间,以满足教学需要。 4、中标餐饮企业提供的菜品必须保证质量,并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于食品卫生、安全的要求。学校有权对菜品出品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整改意见告知中标餐饮企业负责人,中标餐饮企业要及时作出整改。 5、根据相关扶贫采购政策,按省市区文件确定的农副产品采购金额预留比例在“扶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开展采购活动。实际比例按照省市区文件要求作适时调整,由中标餐饮企业按扶贫文件要求进行定点采购,所发生费用由中标餐饮企业承担。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服务
服务时间:三年(在考核合格的情况下政府采购合同一年一签),每年的合同续签工作在假期完成。
服务标准:1、中标餐饮企业应选用资质齐全的原材料供应商,建立健全合格的供应商库,保证正规渠道采购新鲜、卫生的食材。主要食材包括但不限于(米、面、油、肉、蛋、奶、调味品、蔬菜等)需通过正规渠道进货(不许在市场等小商贩采购)并附有食材合格检验报告及可溯源机制,且食材成本应占总营业收入的70%以上。 2、大米:优质大米,米粒整齐均匀洁白,塑料编织袋包装。不能有发霉、黄粒、泥沙等杂质,必须符合国家食品相关标准,所提供产品必须是新米。 3、面:优质面粉,面粉颜色正常,塑料编织袋包装。不能有发霉、泥沙等杂质,必须符合国家食品相关标准,所提供产品必须是新面粉。 4、调料类:包装完好无破损,使用日期距保质期不少于三个月。 5、食用油:食用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不能含有转基因成分,拥有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包装要有生产日期标识,且包装标识必须符合国家法定标准并有质量安全标识。 6、蔬菜类:外观色泽新鲜、不黄、不蔫、不烂、不抽苔、不糠心。 7、鲜肉类:表面有干燥外膜,切面呈红色,质地坚实,指压窝迅速复平,气味正常,严禁注水、注胶等现象.鸡肉类:外观淡黄色或黄色,表面干燥,有光泽,质地坚实,有弹性,气味正常,严禁注水现象,以千喜鹤、大成等质量优等的大品牌厂家为主。 8、鲜活水产类:眼珠稍突出,鱼鳞不易脱落,鱼鳃红色,腹部坚实有弹性,肉质紧密有弹性,指压不留指印,气味正常。新鲜、无病毒、不含有害物质; 9、鲜蛋类:达到壳上有一层霜状粉末,蛋壳完整,有光泽,气味正常。 10、水果类:大小均匀,表面颜色正常,口感正常,没有异味,不得腐烂,不得破损。 11、配菜类:葱、生姜、蒜、蒜苗、芹菜、胡萝卜、洋葱等,其它配菜类根据市场配菜类情况调整。 12、干杂类:花生、绿豆、黄豆、糯米、木耳、食用木薯淀粉、面粉: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其它干杂类根据市场干杂类情况调整。 13、豆制类:水豆腐、干豆腐、油片、油果、豆芽、其它豆制类根据市场豆制类情况调整。 14、以上所有的食材进货渠道正规(不得在市场等小商采购)并附有食材合格检验报告及进货台账。 15、进货查验记录和相关凭证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6个月;无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其他各项记录保存期限宜为2年。 完全响应采购人的服务标准
服务类
名称:沈阳市杏坛中学食堂服务招标教职工餐费(C22040000餐饮服务)
服务范围:1、供餐模式 ①教职工严格执行与学生同质、同餐、同价。为减少浪费,提供合理的营养搭配,推荐采用自助餐模式。。 ②学生餐采用智慧食堂线上提前选餐模式,学生通过人脸识别刷卡终端取餐。中标餐饮企业尽可能保证餐品的种类丰富,每周轮换餐品搭配,以保证口味的变化和食物的科学营养。所配备的智慧食堂系统要具备在线订餐、智慧就餐、食品溯源、营养分析、留样查看、名厨亮灶等功能。 ③在服务期内,若学校食堂的供餐模式发生变动,如现有模式的优化或如遇市场食品食材价格波动较大须调整餐费标准的,双方共同协商。中标餐饮企业须具备满足师生多样化供餐需求的能力。 2、餐费标准 ①教师餐费:11元人天,由学校按铁西区财政拨付的餐费标准以转账方式按月支付给中标餐饮企业;另教师根据实际用餐天数自行缴纳餐费补助3元人天。 ②学生餐费:午餐13-16元不等人餐。餐品种类包括营养套餐、基础套餐、盖浇饭、回民餐、风味面食、面条类、各种风味等不少于10种菜品供学生自主选择,菜品搭配营养、科学、健康。需为回民学生配备清真菜品,菜品标准相同,价格不变。 ③主荤菜包括但不局限:红烧肉(猪肉)、红烧鸡块、滑熘肉片(猪肉)、溜肉段(猪肉)、鱼香肉丝(猪肉)、烩丸子(猪肉)、孜然羊肉、牛肉炖萝卜、各种无刺鱼(自选各种烹饪方式)、宫保鸡丁、各种肉类炖菜、炸鸡腿、软炸鸡柳等; ④副荤菜包括但不局限:肉炒蒜苔、肉炒木耳、肉炒青椒、酸菜等,皆需要使用猪肉。素菜包括但不局限:尖椒干豆腐、鲜蘑土豆片、炒三丝、红烧豆腐、红烧茄条、木须西红柿、豆芽炒粉、芹菜炒粉、醋溜白菜、炒菜花、木须木耳、圆葱炒鸡蛋、菌类小炒、乱炖等各式时令蔬菜。 开餐时间 教职工开餐时间:早餐:6:30—7:30 午餐:11:20—12:30 学生开餐时间: 午餐:11:20-12:40 若无学校通知,中标餐饮企业不得自行更改供餐时间,如遇学校有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后供餐时间的应提前24小时通知中标餐饮企业。 完全响应采购人的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沈阳市杏坛中学现拥有教职工166人(分两个校区,按实际用餐人数支付餐费),学生约1500人。现通过公开招标形式,选择一家专业化餐饮企业为广大教职工提供早、午餐,为学生提供午餐服务。供餐要求 1、如遇学校文化活动、学生提前放学、放假及临时性用餐人数增减等情况,学校应至少提前24小时通知中标餐饮企业,以供中标餐饮企业进行相应准备,避免食材浪费。 2、退费方式:与实际天数不符的差额部分由中标餐饮企业于当月办理退费手续。 3、因学校需要在餐厅举行的除正常供餐外的加餐及校园活动所产生的费用由学校承担,付款时间及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因节假日、周日等时间段,教学时间有调整,食堂要随学校工作节奏安排工作时间,以满足教学需要。 4、中标餐饮企业提供的菜品必须保证质量,并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于食品卫生、安全的要求。学校有权对菜品出品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整改意见告知中标餐饮企业负责人,中标餐饮企业要及时作出整改。 5、根据相关扶贫采购政策,按省市区文件确定的农副产品采购金额预留比例在“扶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开展采购活动。实际比例按照省市区文件要求作适时调整,由中标餐饮企业按扶贫文件要求进行定点采购,所发生费用由中标餐饮企业承担。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服务
服务时间:三年(在考核合格的情况下政府采购合同一年一签),每年的合同续签工作在假期完成。
服务标准:1、中标餐饮企业应选用资质齐全的原材料供应商,建立健全合格的供应商库,保证正规渠道采购新鲜、卫生的食材。主要食材包括但不限于(米、面、油、肉、蛋、奶、调味品、蔬菜等)需通过正规渠道进货(不许在市场等小商贩采购)并附有食材合格检验报告及可溯源机制,且食材成本应占总营业收入的70%以上。 2、大米:优质大米,米粒整齐均匀洁白,塑料编织袋包装。不能有发霉、黄粒、泥沙等杂质,必须符合国家食品相关标准,所提供产品必须是新米。 3、面:优质面粉,面粉颜色正常,塑料编织袋包装。不能有发霉、泥沙等杂质,必须符合国家食品相关标准,所提供产品必须是新面粉。 4、调料类:包装完好无破损,使用日期距保质期不少于三个月。 5、食用油:食用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不能含有转基因成分,拥有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包装要有生产日期标识,且包装标识必须符合国家法定标准并有质量安全标识。 6、蔬菜类:外观色泽新鲜、不黄、不蔫、不烂、不抽苔、不糠心。 7、鲜肉类:表面有干燥外膜,切面呈红色,质地坚实,指压窝迅速复平,气味正常,严禁注水、注胶等现象.鸡肉类:外观淡黄色或黄色,表面干燥,有光泽,质地坚实,有弹性,气味正常,严禁注水现象,以千喜鹤、大成等质量优等的大品牌厂家为主。 8、鲜活水产类:眼珠稍突出,鱼鳞不易脱落,鱼鳃红色,腹部坚实有弹性,肉质紧密有弹性,指压不留指印,气味正常。新鲜、无病毒、不含有害物质; 9、鲜蛋类:达到壳上有一层霜状粉末,蛋壳完整,有光泽,气味正常。 10、水果类:大小均匀,表面颜色正常,口感正常,没有异味,不得腐烂,不得破损。 11、配菜类:葱、生姜、蒜、蒜苗、芹菜、胡萝卜、洋葱等,其它配菜类根据市场配菜类情况调整。 12、干杂类:花生、绿豆、黄豆、糯米、木耳、食用木薯淀粉、面粉: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其它干杂类根据市场干杂类情况调整。 13、豆制类:水豆腐、干豆腐、油片、油果、豆芽、其它豆制类根据市场豆制类情况调整。 14、以上所有的食材进货渠道正规(不得在市场等小商采购)并附有食材合格检验报告及进货台账。 15、进货查验记录和相关凭证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6个月;无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其他各项记录保存期限宜为2年。 完全响应采购人的服务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曲娜、刘倩、屈艳、徐晓东、王鸿、田媛媛、杨波(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杏坛中学食堂服务招标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以预算金额(14,403,840.00元)为基数,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之规定收取,由中标人支付。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80,509.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杏坛中学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南九中路64号
联系方式:024-254415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德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0号中国沈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A529)
联系方式:024-313130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佳旭
电 话:024-31313066
十、附件
采购文件:招标文件-沈阳市杏坛中学食堂服务招标.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杏坛中学食堂服务招标
供应商名称:沈阳诚真餐饮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2.其他:中标候选人排序.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