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山县冷链物流园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暂估价--电梯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山县冷链物流园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暂估价--电梯已由盐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盐发改批[2025]9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山县交通运输局、盐山畅安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天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56377.3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29906.11295万元,建设规模:盐山县冷链物流园建设项目工程占地面积113228.59平方米,建筑面积74480.89平方米。其中1#综合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为7638.28平方米、2#综合型物流建筑建筑面积为18326.31平方米、3#冷鲜加工区建筑面积为5772.09平方米、4#冷鲜加工区建筑面积为5772.09平方米、5#冷库建筑面积为11174.65平方米、6#冷库建筑面积为11174.65平方米、7#冷库建筑面积为8576.03平方米、8#物料库建筑面积为2250.00平方米、9#污水处理区建筑面积为278.34平方米、11#门卫建筑面积为18.00平方米、12#门卫(含公共厕所)建筑面积为48平方米。 本次主要招标内容为1#综合服务中心、2#综合型物流中心、5#冷库、6#冷库、7#冷库共计9部客梯、8部货梯,建设地点:盐山县高成大街以东,北二环以南。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345.5万元。交货期限:从招标人书面通知供货后 180 个日历天。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制造及安装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采取包工、包料、包运输、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技术服务,即提供完整的电梯,包括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 验收,保险、培训、验收出证、交付使用、售后服务等工作。其他具体细节还包括:厅门门套本体安装,配电箱出线至控制柜、井道照明插座,消控室至电梯机房五方通话主干线缆、主机,机房至轿厢五方对讲随行线缆、分机,脚手架、厅门临时安全防护围挡,安装调试、报检、取证、使用登记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应为采购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简称“代理商”)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 级及以上资质、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 级及以上资质;若《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为新版证件,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安装、修理;许可参数 V 覆盖2.5m/s)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 级及以上资质、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 级及以上资质,若《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为新版证件,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安装、修理;许可参数 V 覆盖2.5m/s)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同时还应满足以下要求:(1)投标人应提供投标设备制造商授权书;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信誉要求: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发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10-16 08:30至2026-10-23 08: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链接])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11-06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链接])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 ”、“远程异地 ”评审形式,(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 ”。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不显示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及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的方式收取。该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向招标人:河北天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孙超,联系电话:17631790091,或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正浩多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赵维义,联系电话:0317-8581561、15075752111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名称: 盐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办
电话: 0317-6092326
电子邮箱: /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3.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河北天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正浩多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沧州市北京路天昕大厦 | 地址: | 沧州市 |
| 邮编: | / | 邮编: | 061001 |
| 联系人: | 孙超 | 项目负责人: | 刘永强 |
| 电话: | 17631790091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317-8581561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zhenghaoduode@[链接] |
| 网址: | / | 网址: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环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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