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一、招标概况
<通山县城郊大仓基地建设项目(epc)>于 <2025年10月17日>在咸宁市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025年11月13日>在 <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通山县教育局10楼第一开标室>开标,并于 <2025年11月13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通山县经开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通山县经开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通山县教育局10楼第一开标室>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山县城郊大仓基地建设项目(epc)>
二、评标结果
| 名次 | 排名不分先后 | 排名不分先后 | 排名不分先后 |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联合体】广东弘基设计有限公司、湖北霸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联合体】中合一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湖北锦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联合体】浙江迪通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通山县第二建筑公司> | |
| 投标报价(元) | <125300176.8000> | <124317872.6400> | <123300040.0800> | |
| 质量(如有)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国家(或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国家(或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国家(或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国家(或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国家(或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国家(或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 工期(日历天、交货期、服务期) | <730日历天> | <730日历天> | <730日历天> | |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姓名 | <阮声旺>阮声旺> | <许帅>许帅> | <江辉>江辉> |
| 证书名称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 证书编号 | <鄂242131767809> | <鄂242222446247>鄂242222446247> | <鄂242070807637>鄂242070807637> |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25年11月13日>至 <2025年11月17日>(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华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华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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