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YY-GC-202505)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
一、招标条件
本湘阴县国有户外广告经营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022.84万元,招标人为湘阴县风潮广告传播有限公司。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拟新建一批立柱广告位,其中两面立柱广告位11处,三面立柱 广告位4处;新建一批户外电子屏广告位,其中单面电子显示屏2处、曲面电子 显示屏2处、三面电子显示屏1处;新建公交站台传统户外广告位44座;新建路 灯杆面广告位258个。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湘阴县国有户外广告经营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湘阴县国有户外广告经营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备注)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 》,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 材料,改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附件)。经采购人或监管部门查实,提供虚假 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 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 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 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 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6月06日09时00分到2025年06月1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以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领取谈判文件。所递交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3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3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岳阳市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手机: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