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2025NCZ001667
项目编号:NJC/A250083
项目名称:宁夏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工智能与信息安全实训条件提升项目
预算金额(元):269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269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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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与信息安全实训条件提升项目 | 人工智能教学实训系统基础平台、人工智能教学实训系统、机器人套件、人工智能显示终端、工程套件、信息安全云实验系统基础平台、信息安全云实验系统、环境建设等 | 教学仪器 | 1 | 详见采购需求。 | 2690000.00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269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 (采)发〔2022 〕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06-05 14:47:12 至 2025-06-13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6-30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 锁业务及CA 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CA办理。 2.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通过CA 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报名如出现疑问,请拨打0951-6891120 咨询。 3.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获取: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 4.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5.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开标时使用编制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 锁现场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6.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宁夏政府采购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7.本项目为见面项目,请各投标供应商携带CA锁进行线下现场解密。 8.本项目标的名称以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为准,招标公告中的标的名称不作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依据。 9.投标人须针对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演示视频,不可用文档、PPT等其他方式演示录制(现场提交介质:U盘,投标人需提供视频演示(视频演示需为真实平台搭建),投标人须按采购文件评分标准功能演示要求逐项录制视频演示,视频格式为mp4,视频要求在真实环境下进行录制。视频内容包含项目名称、录制日期、投标人信息,录制视频须一次录制完成,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剪辑加工,U盘储存总视频时长不超过20分钟,投标截止时间前密封递交至开标现场。U盘不退(作为资料存档),专家根据要求演示功能的完整程度打分,每项演示功能各占2分,其中演示功能完全满足的得2分,部分功能满足的得1分,没有演示或不满足的不得分。开标现场未提供演示视频的投标单位和因视频格式或U盘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成功播放视频的,该项不得分;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具体演示内容和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银川市虹桥南街504号联系方式: 0951-897112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 银川市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6楼联系方式: 0951-6891031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蔡丽君电话: 0951-8971126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贾宁霞电话: 0951-6891031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2025-06-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