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滨海湾新区路东安置房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及监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DYGDZB—2025013
本招标项目 东莞滨海湾新区路东安置房建设工程 已由 东莞市虎门镇经济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东莞市虎门镇路东股份经济联合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华润置地(深圳)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 第三方检测及监测 进行公开招标。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东莞滨海湾新区路东安置房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及监测
2.2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滨海湾新区沙角路东片区
2.3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上24层5栋、地上25层2栋、地上31层5栋、地下2层1栋。规划用地面积约 48613.7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278515.66平方米,其中地下室面积约为80900平方米,地上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为41608.88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约为97.75米,最大跨度约为10.8米,基坑安全等级为二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最终工程规模以规划批复文件为准)。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本工程第三方检测及监测估算费用暂定约6,198,776.29元。
2.5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东莞滨海湾新区路东安置房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及监测,包括但不限于:(1)第三方检测:基坑支护检测、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节能检测、消防设施检测、人防设施检测、防雷检测、其他检测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主管部门规定必须进行的检测项目等;(2)第三方监测: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工程监测、主体沉降观测、相应监测点的埋设和保护及位移观测基准点的建立和维护等。检测监测项目最终以招标人发出的要求为准,并满足相关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测管理规定和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检测监测内容。
2.6 本次招标项目的服务期:检测监测服务期涵盖各子项工程项目检测监测范围内整个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具体开始工作的时间及进度要求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结束时间以完成所有服务内容和工作为止。若工程施工工期滞后则本项目服务期顺延,若实际服务期限超过暂定期限,招标人不另行向中标人支付费用,中标人也不得索赔服务期延长补偿费及任何其他费用。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两项检测及监测资质条件:
3.1.1检测资质要求:
(1)具备: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以内;
(2)具备:①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或①同时具有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建筑节能等检测机构专项资质;或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且在有效期以内。
注:CMA计量认证证书以投标文件提供的证书扫描件为准。
3.1.2监测资质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具备岩土工程乙级资质(或以上);或具备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委派):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
3.3 其他要求:
(1)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2)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安 全的若干管理措施》(东建质安〔2020〕26号)规定,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被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企业和从业人员;
■根据《关于加强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若干措施(试行)》(东建质安〔2022〕8号)规定,被公开公告风险等级且在公告期内的风险企业和人员;
■其他:于投标会现场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
3.4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以具备检测资质【即具备本招标公告上述3.1.1项资质】参与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成员担任,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②若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③联合体所有成员均为独立法人,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④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5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07 月 28 日至2025年 08 月 0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东莞市东城街道莞龙路277号大业联合企业办公楼一楼(东莞市大业建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 在发布招标公告时,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同步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发布以供投标人查阅和下载。但如果投标人未按本公告第4.1款规定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招标人发出的加盖公章的招标公告原件作为购买招标文件的原始凭证,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交(无需密封)。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8月18日09时30分,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莞龙路277号大业联合企业办公楼一楼开标室 。投标会时间:2025年08月18日09时30分,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莞龙路277号大业联合企业办公楼一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东莞市)(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441900/index)上发布。
7. 其它说明
7.1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书面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华润置地(深圳)有限公司;
电话:0755-26903704;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大冲一路华润置地大厦E座3楼。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本项目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7.2 投标保证金。
7.2.1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免收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鼓励政府投资项目以外的招标项目减免投标保证金。】
7.2.2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万元,投标保证金形式: (1)银行电子保函;(2)单项投标保证金;(3)保险电子保单; (4)其他:/
注意:(1)投标人在填写转账信息时,应在进账单或电汇凭证用途栏中注明“(本工程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以表明该款项是用于本工程招标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数据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后到达投标保证金账户的,视为无效;
(3)投标保证金的退回:各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转账单位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转账单位账户。
招标人:华润置地(深圳)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东莞市大业建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大冲一路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莞龙路277号大业联合企业
华润置地大厦E座3楼办公楼一楼
邮编:518000邮编:523000
联系人:王工联系人:杨工
电话:0755-26916793电话:0769-38894588-140
传真:/传真:0769-22671732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ztb@dayedg.com
2025 年 07 月 2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