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YDZOH20250899)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五华区妇幼健康服务中心2025年进口试剂、耗材供应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8万元(含税),招标人为昆明市五
华区妇幼健康服务中心(昆明市五华区妇幼保健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五华区妇幼健康服务中心2025年进口试剂、耗材供应服务,采购试剂耗材1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五华区妇幼健康服务中心2025年进口试剂、耗材供应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五华区妇幼健康服务中心2025年进口试剂、耗材供应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等证明文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以下二者之一:
①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不满1年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②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较大数额罚款是指200万元以上罚款)。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6.2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或仅被处于非较大数额罚款的除外)(查询时间为本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7.1投标人所投产品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规定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经营许可/备案证的第二、三类医疗器械许可范围须覆盖所投产品。
3.7.2投标人所投产品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规定的,投标人需承诺所投产品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并承诺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中标后完整提供。
3.8若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货物的,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或提供制造商出具给总代理商的长期代理证书及总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投标人授权若为二级授权还须同时提供上一级授权,若授权中明确规定不能转授权的,转授权无效,本项目不接受二级以下授权)。
3.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16日08时30分到2025年05月23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9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09日09时30分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华区妇幼健康服务中心2025年进口试剂、耗材供应服务,采
购人为昆明市五华区妇幼健康服务中心(昆明市五华区妇幼保健院)。该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竭诚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
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预算金额(含税):48万元。
2.2最高限价(含税):48万元。
2.3采购内容:五华区妇幼健康服务中心2025年进口试剂、耗材供应服务,
采购试剂耗材1批。
序号是否允许进
项目名称数
量
计量单位
1是试剂耗材1批
2是口腔试剂耗材1批
2.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累计结算金额达到合同总金额为止。
2.5交货地点:昆明市五华区妇幼健康服务中心(昆明市五华区妇幼保健院)或采购人指定地点。
2.6交货方式: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现场验收完成(其中需要冷藏的试剂需严格按照冷链运输的要求和标准送货)。
2.7交货期:接到采购人通知后48小时内,将试剂耗材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注:此为最低要求,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缩短交货期)。
2.8交货剩余有效期:送货时产品剩余有效期不得小于6个月。
2.9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及其它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供应单位须根据采购人实时要求(按时、按需、按批次、按产品类别)供货、验收。各类医疗试剂、耗材每批次供货时均须提供本批次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产
品检验合格证明(或检验报告)。提供常规配送服务方案,具有符合行业标准及要求的专用仓库,并具备冷链物流经营相关资质。
2.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0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以下二者之一:①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不满1年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②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
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较大数额罚款是指200万元以上罚款)。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
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6.2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但
期限届满的,或仅被处于非较大数额罚款的除外)(查询时间为本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7.1投标人所投产品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规定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经营许可/备案证的第二、三类医疗器械许可范围须覆盖所投产品。
3.7.2投标人所投产品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规定的,投标人需承诺所投产品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并承诺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中标后完整提供。
3.8若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货物的,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或提供制造商出具给总代理商的长期代理证书及总代理商出具的授权
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投标人授权若为二级授权还须同时提供上一级授权,若授权中明确规定不能转授权的,转授权无效,本项目不接受二级以下授权)。
3.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采用下列任意一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4.1现场获取:请于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5月23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2时00分,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获取招标文件。
4.2网上获取:请于2025年5月16日8时30分至2025年5月23日17时30分前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5月23日17时30分。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时间:2025年6月9日09时00分至2025年6月9日09时30分。
5.2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9日09时30分。
5.3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谷工
手机:156-0004-7262
邮箱:guoxzb@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