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霸州市人民法院审判楼维修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EF%BC%89%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F%BC%88%E9%87%87%E8%B4%AD%EF%BC%89%E6%96%87%E4%BB%B6,%E5%B9%B6%E4%BA%8E2025-08-27%3Cp%3E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2025083680080001
项目名称:霸州市人民法院审判楼维修改造项目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62929.68
最高限价:1062929.68
采购需求:霸州市人民法院审判楼维修改造项目施工
合同履行期限:3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执行政府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磋商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2、磋商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执业资格;并具备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如投标单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存在不良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8-15至2025-08-21,
8:30-12:00-12: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EF%BC%89%3Cp%3E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8-27 09:00(北京时间)
地点: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详情请查看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EF%BC%89%E9%80%89%E6%8B%A9%E2%80%9C%E5%BB%8A%E5%9D%8A%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7%BB%BC%E5%90%88%E4%BF%A1%E6%81%AF%E5%B9%B3%E5%8F%B0%E2%80%9D%E8%87%AA%E8%A1%8C%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7%AD%89%E7%9B%B8%E5%85%B3%E8%B5%84%E6%96%99%EF%BC%8C%E5%B9%B6%E5%8F%8A%E6%97%B6%E6%9F%A5%E7%9C%8B%E6%9C%89%E6%97%A0%E6%BE%84%E6%B8%85%E5%92%8C%E4%BF%AE%E6%94%B9%E3%80%82%3Cp%3E 按照国务院、省、市关于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工作要求,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已全面启用。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主体注册登记的投标人或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3Cp%3E )”,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在列表中选择对应交易项目,点击右侧“+”符号,填写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进行【确认投标】操作后,在【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未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的投标人或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3Cp%3E )”廊坊市首页“通知公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主体注册相关手续,待主体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后进行后续操作。因投标人或供应商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主体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或供应商自行承担。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2、投标保证金:为落实《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收取行为的通知》(冀财采【2021】7号),本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
3、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霸州市人民法院
地址:霸州市益津北路12号
联系方式:0316-78667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北浩聚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霸州市
联系方式:0316-72300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美苓
电话:0316-7230079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采购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