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南省烟草公司许昌市公司委托,对全市系统2025-2027年财产类保险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1.1项目名称:全市系统2025-2027年财产类保险采购项目
1.2招标编号:ZKHS-XC2025033
1.3项目概况:选取一家保险机构承接烟叶种植保险(包含政策性烟叶种植保险和商业性烟叶种植补充保险)、财产保险(烟叶存货)、 财产保险(卷烟存货)、车辆保险业务。
1.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1.5招标范围:全市系统2025-2027年财产类保险采购项目。
1.6服务期限:
(1)烟叶种植保险(包含政策性烟叶种植保险和商业性烟叶种植补充保险):自2026年移栽后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2)财产保险(烟叶存货):两年,合同签订后,自保单生效之日起两年。
(3)财产保险(卷烟存货):一年,自2026年8月13日起至2027年8月12日。
(4)车辆保险:一年,自2026年9月起至2027年9月。
1.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1.8服务地点:许昌市境内。
1.9招标控制价(含税):
(1)烟叶种植保险(包含政策性烟叶种植保险和商业性烟叶种植补充保险):
①保险金额
政策性烟叶种植保险金额:900元/亩;
商业性烟叶种植补充保险金额:500元/亩。
②保险费率
政策性烟叶种植保险费率:5%;
商业性烟叶种植补充保险费率:8%。
③每亩保费
政策性烟叶种植保险每亩保费:45元;保费由地方财政承担30%、烟草公司承担60%、农户承担10%,即地方财政补贴13.5元/亩、烟草公司承担27元/亩、烟农承担4.5元/亩;
商业性烟叶种植补充保险每亩保费:40元;保费由烟草公司全额承担。
注:根据实际投保面积结算,其中烟草公司承担部分预算合计(政策性烟叶种植保险+商业性烟叶种植补充保险)。每亩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费与上级最新文件政策精神不符的,将以上级最新文件政策要求为准。
(2)财产保险(烟叶存货):保额:5亿元人民币;保险费:11万元/年,两年共22万元。
(3)财产保险(卷烟存货):保额:1.5亿元人民币;保险费:3万元/年,一年3万元。
(4)车辆保险:交强险保险费执行金融监管局有关政策规定,商业险执行所在地保险监管规定或行业规定的最大优惠比例。
注:政策性烟叶种植保险、车辆保险无需报价,投标人须分别提供政策性烟叶种植保险、车辆保险的投标报价响应承诺书,否则为无效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和其它组织),并具有保险业务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分支机构,且具有中国保监会批准的保险业务经营资格,具有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总公司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及营业执照)。
2.2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9月1日以来)保险业务没有被市级监管部门查处,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通报;(投标文件中附承诺书,格式自拟)。
2.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9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4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9月1日以来)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文件中附承诺书,格式自拟)。
2.5 ①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②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③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查询的单位行贿及个人行贿情况,存在行贿情况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对象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委员会于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投标文件中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完整版,报告生成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若报告不显示股东及出资信息的或无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到相关信息的,投标文件中附承诺书)。
2.7本项目“拒绝接受三年内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供应商报名”、“拒绝接受三年内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组织或个人行贿行为的供应商报名”、“拒绝接受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和河南省烟草公司及招标人列入行贿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报名”、“拒绝接受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和河南省烟草公司及招标人及招标人认定的不良行为投标人且在限制期内的的供应商报名”;近五年来,在本招标人组织的采购活动中有中标后无故不签合同、履行合同时出现违约、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等行为的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法律纠纷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活动;(投标文件中附承诺书,格式自拟)。
2.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9月23日至2025年10月9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
3.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许昌市魏都区奎楼街天伦大厦6楼601室。
3.3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的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③本招标公告“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2.2条要求内容复印件。上述证件需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成功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3.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时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支付后不予退还。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4.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4.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许昌市魏都区奎楼街天伦大厦6楼605室。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烟草公司许昌市公司内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烟草公司许昌市公司
地 址:许昌市湖滨路43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74-2188008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成时代广场9号楼18层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374-2665899
电子邮箱:hnhsdlxcgs@126.com
河南省烟草公司许昌市公司
2025年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