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新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唯亭动迁房维修工程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唯亭动迁房维修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7月1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CH2025-JT-C-005-001
项目名称:2025年唯亭动迁房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贰万壹仟陆佰贰拾伍元捌角整
人民币(小写):¥1621625.80元
最高限价(采购控制价):
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万零陆仟肆佰柒拾肆元叁角伍分
人民币(小写):¥1606474.35元
注:供应商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否则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5年唯亭动迁房维修工程
2、施工用水用电:自行解决,费用由承包商承担,考虑在报价中。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发包范围:涉及屋面及防水工程、保温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5、施工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
6、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5%,具体详见合同条款。
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8、工期:153天,2025年8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二)技术要求:
1、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按现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按现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具体要求:
3.1本工程中,如无特殊说明,清单中所有子目均表示为供应商采购后安装施工,无甲供材料。
3.2在工程施工、竣工、交付及修补任何缺陷的过程中,承包人应当始终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规程及合同约定等,履行其安全施工职责。
3.3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法规、规范、规程和标准的规定,履行文明施工义务,承包人应当规范现场施工秩序,实行工地现场标准化管理。
3.4承包人应做好临时消防、临时用电、临时用水工作,相关费用综合到响应报价中。
3.5本工程涉及隐蔽工程类子项,需由建设(代建)方、监理方确认,未经确认的工程量建设单位有权不予认可。
3.6项目整体完工移交使用前,承包人须对完工项目范围进行深度保洁,费用包含在响应报价中,结算不调整。
3.7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后进行响应报价。
(三)安全文明
1、作为本工程总承包管理单位,承包人应全面负责本工程现场安全文明管理。
2、施工现场所有的建筑垃圾均由总承包单位统一清理,需满足相关安全文明条例。
3、由于承包人安全文明施工问题造成发包人被他人索赔,发包人保留向承包人索赔的权利。涉及安全文明施工的所有费用投标人应考虑在磋商报价中。
4、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则承包人除自行承担处理事故的费用和损失外,造成的工期延误不予延长,同时应就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声誉影响和工作量增加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10~20万元/每次,如果造成发包人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行政机关给予的处罚另计。
5、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自事故发生起一年内禁止参加发包人其他项目投标,除自行承担处理事故的费用和损失外,造成的工期延误不予延长,同时应就由此 给发包人造成的声誉影响和工作量增加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50万元/每次,如果造成发包人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行政机关给予的处罚另计。
(四)工期要求
1、本工程至竣工验收的工期为:153天,2025年8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承包人在整个工期内需承担总的管理与配合的职责,如因其它承包单位原因造成总工期延误,承包人必须承担同样违约责任。
2、承包人应认真考虑所报工期,承包人必须考虑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来保证工程按期完成,发包人认为承包人在标价中已充分考虑了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承包人应考虑到气候因素对工程施工的影响,气候因素应是承包人应考虑到的风险。发包人不接受承包人因气候因素而提出的任何索赔。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在未得到发包人同意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理由顺延工期。
3、成交单位的后期进场施工完全按照采购单位的所有要求配合进场,拆除的建筑垃圾由成交单位负责清运至指定地点。
(五)工程通用要求
1、现场文明施工须参照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质、安监现场形象标准执行,达到同等及以上标准,该部分所有的费用考虑在磋商报价中。
2、施工现场垃圾应用大体积容器收集,并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3、承包人还应负责发包人现场区域的垃圾清运及其它环境卫生工作,施工现场及道路保洁由专人负责,保证施工现场及场内外运输通道保洁。
4、涉及文明施工的所有费用应考虑磋商报价中。
5、在施工过程中,如承包人必须在使用、开挖或破坏任何现有设施、人行道、花草、苗木、灌木等,事前均须提前向监理单位提出申报,由监理单位会同发包人、基础设施负责人共同深入检查现场商议,并做好文字、图片等形式的原始现场记录,经总监书面批准后方可占用或开挖。如以上行为对现有设施造成损坏的,均由承包人自费修复。
6、本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承包人必须委派专人负责处理可能的缺陷修复事宜。质量保修期内,发包人或监理人员通知承包人对缺陷进行修复,而承包人无响应两次,发包人有权另行安排其他承包人对该缺陷进行修复,修复费用及代办费(该修复费用的200%)将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合同履行期限:153天,2025年8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合格磋商供应商的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响应单位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磋商响应单位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磋商响应单位拟选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程;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4、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存在关联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存在交叉任职、近亲属或利益关系,投标文件中项目组成员混用等)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9日
2、地点:苏州工业园区
3、方式:
线上获取
注: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活动。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7月1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
五、开启:
时间:2025年7月1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投标企业报名前先将公司营业执照、联系人、电话以及项目名称发送邮件至邮箱并电话告知后获取投标企业备案登记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8311196869
邮箱:zb100143@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