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苏州北站落客快速联络道工程 (项目名称) 高铁苏州北站落客快速联络道工程监理四标段(附属工程) (标段名称)监理
资格预审公告
S3205010304000713009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高铁苏州北站落客快速联络道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苏州市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苏数据项建〔2024〕1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苏州高铁枢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苏州高铁枢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自筹/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现对该项目 高铁苏州北站落客快速联络道工程监理四标段(附属工程) (标段名称)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监理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 高铁苏州北站落客快速联络道工程监理四标段(附属工程)
2.2 建设地点: 苏州市相城区高铁北站周边
2.3 工程类型: 市政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高铁苏州北站落客快速联络道工程附属工程,包含交安、监控、照明、绿化、道路恢复等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万元): 382.22
2.6 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监理范围包含交安、监控、照明、绿化、道路恢复等工程施工及保修期的监理工作,受监造价暂定约39012万元
2.7 监理服务期: 540日历天
2.8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8.1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8.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接受大企业联合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中小企业在联合体中承担的比例不少于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
3.2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3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 无在监工程(提供总监无在监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
3.3.4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监理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合同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注:(1)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不是申请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2)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业绩归属于担任该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时间超过工期50%的人员(以竣工验收证明的开竣工日期计算),申请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
3.4.2其他: 本项目招标对投标申请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要求在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配备,资格预审时无须提供。
3.5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2)拟派的总监由牵头方派遣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
(3)本项目最多只能由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须上传联合体协议书;
(4)联合体成员方须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6 本次招标为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 。
□3.6.1以联合体形式预留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且不少于 %。
4.资格审查办法
合格制,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27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6 年 11 月 2 日 23 时 59 分。
6.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申请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苏州交易集团综合交易平台(建设工程) 。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 2026 年 11 月 11 日 13 时 30 分。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3逾期未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或说明
8.1本项目执行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最新公布的适用于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
8.2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超过3家(含3家)均入围,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不足3家,则重发公告。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苏州交易集团、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2本次资格预审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重发公告原因)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苏州高铁枢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苏州高铁新城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元联大厦
联系人: 孙铃杰 联系人: 石帆、于民峰、刘心庭
电话: 0512-66155976 电话: 0512-65981595-8115
传真: 项目负责人: 刘心庭
邮编: 215000 传真: 0512-66352628
电子邮箱: 邮编: 215131
电子邮箱: 1109712373@[链接]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苏州市相城区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0512-85182366
10.3异议渠道
按苏建规字〔2016〕4号文《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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