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县智能停车与充电一体化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XYNZ-JSGC202510SZ-006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南漳县智能停车与充电一体化项目EPC总承包已由南漳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504-420624-04-01-179829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银行长期贷款及单位自筹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南漳县智多行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南漳县智多行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盛嘉项目管理(湖北省)有限公司。本项目 南漳县智能停车与充电一体化项目 EPC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南漳县
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包括对南漳县现有27处公共停车场升级改造和1处充电站新建,其中公共停车位7181个,充电站车位200个,配套976套120KW直流充电桩及附属设施,充电总功率234240千瓦,新增变压器260台,变压器装机容量260000KVA;改造建筑2000m2,构建枢纽中心;完成7.08KM道路改造等。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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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 EPC 总承包, 招标内容包括为本项目提供设计、采购和工程施工总承包服务, 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实际工作范围如有调整最终以招标人书面通知 为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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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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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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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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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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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提供)。 3、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和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符合条件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和建筑工程类或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提供带有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网上截图);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类或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证书复印件; 其他人员要求: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配置齐全,五大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其中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提供 证书复印件或提供带有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网上截图)。以上人员均需提供在其单位缴纳的近 3 个月(2025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连续 3 个月)社会保险证明(社保部门出具或“网上查询截图”)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 2023年度、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 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 5、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项目投资额(或合同额)在 1.2 亿元及以上的设计或 EPC 总承包)项目。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 合同协议书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的中标公示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登记截图)(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提供均有效);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 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 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情形);(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指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 项目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 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5)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近三年 (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 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有行贿 犯罪行为。(以上 1-7 项不得存在的情形由投标人自行声明或承诺,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均需提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最多不得超过5家(含5家)。2、 (1) 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若以分支机构名义参加投标的需提供上级独立法人公司授权并加盖授权单位公章,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2) 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 已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另行组建联合 体或单独参与投标;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同一个标段投标; (4)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其它要求: 投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1 个标段。如果同一中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名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最高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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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EF%BC%89%EF%BC%8C%E9%80%89%E6%8B%A9%E7%9B%B8%E5%BA%94%E7%9A%84%E7%94%B5%E5%AD%90%E4%BA%A4%E6%98%93%E7%B3%BB%E7%BB%9F%EF%BC%88%E7%BD%91%E5%9D%80%EF%BC%9Ahttp://58.19.180.143:8081/TPBidder/memberLogin%EF%BC%89%EF%BC%8C%E8%BF%9B%E8%A1%8C%E6%B3%A8%E5%86%8C%E7%99%BB%E8%AE%B0%E3%80%82%3Cp%3E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 年 10 月 12 日至 2025 年 10 月 16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系统”)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交易平台使用费 0 元,售后不退。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系统”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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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05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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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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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EF%BC%89%E4%B8%8A%E5%8F%91%E5%B8%83%E3%80%82%E5%8D%97%E6%BC%B3%E5%8E%BF%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7%BD%91(http://www.hbnz.gov.cn/zbb/)(%E5%8F%91%E5%B8%83%E5%85%AC%E5%91%8A%E7%9A%84%E5%AA%92%E4%BB%8B%E5%90%8D%E7%A7%B0)%E4%B8%8A%E5%8F%91%E5%B8%83%E3%80%82%3C/td%3E%3Cp%3E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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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1日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