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新区道路雨污水管道更新工程(二标段)施工图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9062001001
本招标项目市府新区道路雨污水管道更新工程已由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宿发改投资发〔2024〕3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不见面”招标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宿城区。
1.2 工程招标内容及规模:
二标段:项王路(世纪大道-项王路黄河桥)翻挖新建D=500~D=1800雨水管网约4.7公里、D=400~D=600污水管网约2.9公里;骆马湖路(洪泽湖路-迎宾大道)翻挖新建D=600~D=2000雨水管网约3.7公里、D=400~D=600污水管网约2.9公里;太湖路(青年路-迎宾大道)翻挖新建D=600~D=1400雨水管网约3.3公里、D=400~D=500污水管网约3.5公里;八一路(黄河北路-迎宾大道)翻挖新建D=800~D=1500雨水管网约4.9公里、D=400~D=500污水管网1.5公里;豪域西巷(洪泽湖路-骆马湖路)翻挖新建D=600雨水管网约0.5公里。
1.3 设计周期:60日历天。
1.4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并能够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1.5 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预付款(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供等额的银行保函),施工图设计完成并通过审查后付至合同价款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审计结束后付清余款(无息)。
1.6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二标段:市府新区道路雨污水管道更新工程项王路(世纪大道-项王路黄河桥)、骆马湖路(洪泽湖路-迎宾大道)、太湖路(青年路-迎宾大道)、八一路(黄河北路-迎宾大道)、豪域西巷(洪泽湖路-骆马湖路)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勘察,雨污水管道更新,路面、绿化、亮化、路灯、交通标志标线等相关设施设计,施工现场技术指导配合、验收等服务,以及项目的洪评、稳评、水保、环评等前期手续。
1.7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2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1.7.1二标段:市府新区道路雨污水管道更新工程项王路(世纪大道-项王路黄河桥)、骆马湖路(洪泽湖路-迎宾大道)、太湖路(青年路-迎宾大道)、八一路(黄河北路-迎宾大道)、豪域西巷(洪泽湖路-骆马湖路)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勘察,雨污水管道更新,路面、绿化、亮化、路灯、交通标志标线等相关设施设计,施工现场技术指导配合、验收等服务,以及项目的洪评、稳评、水保、环评等前期手续。
1.7.2三标段:市府新区道路雨污水管道更新工程发展大道(项王路-骆马湖路)、城北路(宿迁大道-运河湾路)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勘察,雨污水管道更新,路面、绿化、亮化、路灯、交通标志标线等相关设施设计,施工现场技术指导配合、验收等服务,以及项目的洪评、稳评、水保、环评等前期手续。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2个标段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只能在1个标段上中标。如某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上均排名第一时,按标段顺序定标。
已按上述规定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参与其它标段评标但不参与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1.8本项目预算价为工程施工审计价的1.6%,最高投标限价为工程施工审计价的1.6%,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其中设计方案不采用远程评标。
评分细则如下(具体评标方法请从附件中下载):
1、投标报价30.00分;2、人员配备24.00分;3、投标人业绩4.00分;4、投标人奖项10.00分;5、项目负责人业绩4.00分;6、项目负责人奖项4.00分;7、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5.00分;8、招标项目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5.00分;9、设计工作计划安排、进度保证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5.00分;10、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5.00分;11、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4.00分。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4.2.1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4.2.2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4.2.2.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2.2.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4.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4.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4.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4.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4.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5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有关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28日09:00至2025年08月01日18:0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5.2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前,需自行选择服务商申领数字证书(https://ggzy.xzspj.suqian.gov.cn/bszn/005008/20191029/39bd4dc7-2788-44aa-b2b1-e4e69f3ac6d4.html),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简称江苏省统一主体库,网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注册完善企业信息。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8月18日09:3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投标人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即自动签到,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未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异议和投诉
7.1投标人对招标投标活动有异议,应在规定期限内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2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宿迁市数据局,咨询电话:0527-84396031。
7.3异议与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材料。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发布。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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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宿迁市宿城区洪泽湖路793号 | 地址: | 宿迁市洪泽湖路府苑小区B座19号5楼 |
联系人: | 徐慧 | 联系人: | 彭翰麟 |
电话: | 0527-84383696 | 电话: | 0527-84355519 |
传真: | / | 传真: | / |
邮编: | 223800 | 邮编: | 223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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