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冀财采投〔2025〕63号
一、项目编号: HB2025043260400002
二、项目名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能力提升项目仪器设备购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一诺康(天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天津市北辰区青光镇腾兴道13号谷川高科18号楼2-2
被投诉人1:河北安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石家庄市南二环西路35号双维商务大厦10楼A区
被投诉人2:河北省兽药饲料工作总站
单位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东路251号
相关供应商:河北九信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翟营大街41号财库国际商务港2801
四、基本情况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能力提升项目仪器设备购置”于2025年5月16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2025年6月12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为河北九信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6月13日,一诺康(天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诺康公司)向河北安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达公司)提出质疑。2025年6月24日,安达公司作出质疑答复,对质疑事项不予支持。2025年6月30日,一诺康公司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后,本机关受理该投诉。
投诉事项:河北九信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用于投标的供应商山东鑫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严重失信问题。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冀财采投〔2025〕63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执法机关名称:河北省财政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