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市武山湖生态旅游服务中心(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武穴市武山湖生态旅游服务中心(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HBWX-202511FJ-037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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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WX-202511FJ-037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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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武穴市武山湖生态旅游服务中心(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武穴市发展和改革局以2510-421182-04-01-82632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穴市武黄湖实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武穴市武黄湖实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达恒峰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湖北省黄冈市武穴市
建设规模:该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37252.3平方米(57亩),总建筑面积34922.26平方米(含地下),其中计容建筑面积25754.02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6780.04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客房、多功能宴会厅、会议室、健身房、餐厅酒吧等配套设施(后期以实际需求为准)。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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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所有项目)报批报建、设计、工程施工、货物采购、竣工验收及备案等。包括但不限于: 1.报批报建范围:协助办理施工图审查、消防、环保、园林、公安、城管、水务、供水、供电、供气等相关部门的手续。 2.设计范围:按签约合同价进行限额设计。进行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深化设计等。 2.1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基坑支护、机电(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系统)、人防、幕墙、景观(红线范围内道路、市政、园林景观等)、泛光照明(不含室内灯光)、绿色建筑(二星级)、建筑节能、海绵城市、BIM设计、泳池、spa、燃气、电力配电、压力容器、柴油发电机设计等施工图设计(含 BIM 设计)。 2.2设计统筹及配合:对于精装修、标识标牌、户外广告等专项或深化设计内容需进行设计复核;还须配合完成发包人聘请的第三方图审或专项设计公司进行图纸优化(如有)、施工图纸审查工作(含发包人审查),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通知书;负责设备采购和施工现场的勘察设计服务配合工作。 3.采购范围:设计范围及施工图预算所包含的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并负责材料设备的运输、保管、协调等工作。 4.施工范围: ①施工准备阶段:承包人应充分考虑施工场地的实际情况,完成项目红线内的临时水电接驳、场地平整、临时排水等相关问题并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合法合规的推进项目建设。②施工阶段:本项目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土方、基坑支护、桩基、地下室、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外墙装饰、水电、暖通,消防、电梯、弱电智能化、安防、消防、红线范围内的室外配套工程施工、设备及货物材料采购、调试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等全部工作内容,并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等全面负责。 5.验收范围:完成设备的运行调试及人员培训,完成消防、节能、规划、园林、绿建、档案、质量、海绵等专项验收,直至取得竣工备案证、不动产首次登记;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完成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整改工作,提供人员培训等有关服务。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6.建筑安装工程费包括但不限于直接工程费、措施费、间接费、税费等。投标人须针对发包人需求及项目特点,充分考虑可能涉及的所有内容进行设计、采购、施工,总体上以切合现场实际、满足使用和技术要求为原则,并体现在报价中。 7工程报建及验收阶段工作以承包方为主,其中的相关资料与人员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此阶段所涉及到的第三方检测费由发包人承担,政府规费按规定各自承担。 除以上要求外,见发包人要求。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2-08 合同估算价:36648.5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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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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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3)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近五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为准,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若以上证明材料不能清楚反映业绩,则须补充提供其他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具备①或者②或者③业绩。①投标人承接的投资额在2.5亿元(或者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2.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类似公共建筑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②投标人承接的投资额在2.5亿元(或者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2.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类似公共建筑设计项目 ③投标人承接投资额在 2.5亿元(或者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 2.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类似公共建筑施工项目。(5)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 证,并为本单位注册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承诺)。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②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并注册于本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③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并是本单位人员。(6)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2023年、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两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如银行存款证明)。(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7)信誉要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该要求):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的声明)。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 联合体的各成员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② 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 ③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 ④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附件: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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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1月04日至2025年11月1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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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6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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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相关事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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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定标方法采用集体议事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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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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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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