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丰禾镇人民政府分时租赁新能源汽车保障公务出行服务项目流标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我单位采购的“邻水县丰禾镇人民政府分时租赁新能源汽车保障公务出行服务项目”于2025年9月29日9时30分00秒在邻水县丰禾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竞争性磋商活动。
在本次采购活动中,至磋商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仅有2家供应商按时足额缴纳了磋商保证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应予废标(流标)。因此,本项目作流标处理。
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邻水县丰禾镇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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