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拍卖出让公告
绍市自然告字[2025]64号
经依法批准,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于2026年1月4日上午09时00分,以网上拍卖方式公开出让滨海新区〔2025〕J13越中路东侧地块、滨海新区〔2025〕J14汽车城2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名称 | 土地 坐落 | 出让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建筑面积(㎡)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年限 | 建设期限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滨海新区〔2025〕J13越中路东侧地块 | 绍兴滨海新区沥海街道,东至地限线,南至地限线,西至越中路,北至地限线 | 7705 | 商业用地 | 13869-15410 | 1.8-2.0 | 35%-50% | 不少于 10% | 40年 | 36个月(含6个月动工准备期) | 1056 | 212 |
滨海新区〔2025〕J14汽车城2号地块 | 绍兴滨海新区斗门街道,东至袍中路,南至于越路,西至丁港直街,北至用地边界 | 53377 | 公园绿地兼容商业用地 | 13344.25-16013.1 | 0.25-0.3 | ≤20% | 不少于53% | 公园绿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 | 36个月(含6个月动工准备期) | 5598(其中公园绿地起始价为2971、商业起始价为2627) | 1120 |
滨海新区〔2025〕J13越中路东侧地块、滨海新区〔2025〕J14汽车城2号地块为整体产权,不得分割、转让;其它规划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书》为准。土地成交后的总价款中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地块竞买人资格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2025年12月23日(报名开始日)前仍欠缴土地出让金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单独申请竞买的,如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需设立新公司,在申请报名时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新公司的出资构成,且竞得人在新注册公司中的投资比例必须在51%(含)以上;联合申请竞买的,报名时竞买申请人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联合竞买各方的信息和各方的出资比例,成交后,新设立公司中的出资构成必须与申请竞买时填报内容相一致。
三、申请人数字证书办理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竞买申请人需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具体办理流程详见交易平台提供的操作手册、操作指南。联合申请竞买的,联合竞买各方均须办理数字证书。数字证书有效期为一年。已持有数字证书的竞买申请人,无需重新办理;如数字证书过期的,需办理延期手续。
申请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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