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生态环境有限公司连云港碱渣治理与资源化利用创新示范项目周边交通设施恢复工程询比采购公告
中核生态环境有限公司连云港碱渣治理与资源化利用创新示范项目周边交通设施恢复工程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中核生态环境有限公司连云港碱渣治理与资源化利用创新示范项目周边交通设施恢复工程
1.2 采购单位:中核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中核环保有限公司集中采购中心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连云港碱渣治理与资源化利用创新示范项目位于连云港市连云区平山北路西侧、大港西路北侧、汇海路东侧、珠海路、宁波路南侧,东西长约2.8公里,南北宽约0.4-1.0公里。由于前期项目施工需要,在连云新城鹰游山路部分路段(鹰游山路大桥至242省道段)道路中心线处设置隔离围挡,将道路东半幅作为施工车辆出入主要道路,西半幅改造供社会车辆出行。
2025年1月连云新城建设管理办公室来函要求将连云新城鹰游山路恢复全幅通行,要求优化鹰游山路交通及安全措施,保障道路全幅通行所需的必要措施,同步将碱渣治理厂区出入口按照交通安全标准进行调整。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
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本工程范围为连云新城鹰游山路部分路段(G228国道大港西路至广州路之间)道路和交通设施恢复工程,主要工作如下:
1、围挡工程
鹰游山路部分路段(汇海路至广州路)围挡拆除并运输至指定位置。
2、交通设施工程
(1)现有标识线清洗。
(2)标线施工:鹰游山路(大港西路至广州路段)标识线包括但不限于人行横道线及停止线;双黄线;黄实线;车行道边缘线白色实线、主路车行道分界线白色虚线;导向箭头;掉头箭头;减速让行标线;出入口、导流线、公交停靠处标线;右转弯危险标线等的施工。
(3)道路标识牌施工:指路、警示标志牌。
3、道路工程
(1)道路修复:从南到北共计4出入口道路修复(其中最北侧西一门全部出新,其余三个门仅沥青出新)。
(2)护栏施工:西一门北侧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分割、出入口处(西二门、西三门)主、辅路之间护栏搭设、厂区南侧入口处护栏延长。
(3)路牙石修补:车行道和人行道花岗石平立石收边。
4、其他
(1)既有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指示灯、路灯、路面标识、绿化等)的成品保护。
(2)交通设施拆除:水马及混凝土围挡拆除并运输到指定位置;入口处交通设施拆除。
(3)绿化带恢复工作(西四门主辅道间绿化恢复、南侧出入口人行道处绿化恢复)。
(4)绿化带拆除工作(西一、二、三门出入口扩大绿化拆除)。
具体工程量以设计图纸和清单为准。
2.2 计划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2.3 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大港路与鹰游山路交叉口以北500米
2.4 质量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1、乙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签订合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
2、乙方参加此项工程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乙方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寻源公告发布日的前3年内(即 2022 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下同)应至少具有1个单项合同且合同总金额不低于150万元以上(含150万元)工程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至今,提供信用中国企业信息查询结果截图或企业查询信用信息报告,并加盖公章;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要求持有二级建造师以上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2、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相关专业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其他要求:/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管理要求,供应商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核环保有限公司、采购单位黑名单或灰名单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售价:每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扫描下方二维码(诺通付)进行支付。售后不予退还。
各潜在应答供应商支付完成收到发票后,将发票发送至lishaofeng@cepc.bj.cn,并于邮件内容编辑“项目名称+公司全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采购方收到该邮生后才予以通过报名审核。 各潜在应答供应商标书购买成功,但未收到标书购买发票的,请联系中核四川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刘女士,联系方式:0839-8216903(座机)17628378600(手机) (上述电话仅用于咨询财务问题,其他问题请咨询商务或技术老师) |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5年7月17日17:00-2025年-7月23日12:00
4.3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采购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有意向的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应答;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应答。参与项目前需上传交纳采购文件费用的汇款回执单(以上文件需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采购文件相关工作的供应商不得参与应答。
因供应商未能按上述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上传错误的缴费凭证、提交的参与文件不符合要求,造成无法参与等情况的,供应商须自行承担责任。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其应答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潜在供应商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采购文件的;
(2)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在应答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应答文件方式: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网络递交电子版应答文件(同时须在平台上进行报价(初始报价截止时间同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如有多轮报价须多次提交报价文件)。
5.2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7月28日09:00应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应答文件,采购单位将予以拒收。
6 应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中核环保集采中心于本项目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公开开启应答文件。
7 评审时间和地点
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核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5952057138
采购代理机构:中核环保有限公司集中采购中心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169558910
电子邮件:lishaofeng@cepc.bj.cn
10 其他说明
10.1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单位的保密规定。
10.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公告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10.3根据制度,达到一定金额的,如成交供应商不是中核集团、中核环保合格供应商的,成交供应商应在中标后30日内取得中核集团、中核环保合格供应商资格。
10.4不同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参与项目、下载文件时IP地址、MAC地址或硬件特征码一致,或参与项目的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一致的。如出现一致情况,将按照中核环保有限公司、采购单位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罚管理办法,纳入相应供应商灰名单。
11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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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中核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中核环保有限公司集中采购中心
2025年7月17日星期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