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ZX002506898 | 项目名称 | 华裕花园7层物业自行招租项目 |
起始日期 | 2025年07月01日 00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5年12月31日 17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华裕花园 |
装修情况 | 简装 | 面积/数量 | 1、华裕花园7E、7F、7G、7H、7I房:495.68平方米2、华裕花园7C、7D、7J、7K房:229.79平方米3、华裕花园7A、7B、7L、7N、7M房:402.68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房产(土地)证 | 资产性质 | 住宅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是否允许转租,分租 | 否 | 出租期 | 3年 |
响应有效期 | 10个自然日 | 免租期 | 1个月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5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55元/平方米/月 | 租金的递增 | 自第3个合同年开始租金每1个合同年递增3%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 是 |
资产用途限定 | 住宅 | ||
履约条件 | 1.本物业租赁用途为住宅,承租人不得将物业作其它用途(包括但不限于:餐厅、仓储、办公、商铺、娱乐、培训等),且须遵守政府相关规定。本物业出租人不提供租赁合同入学备案。2.承租人不得将承租物业转租、任何形式分租、交付第三人使用等;出租人或物业服务单位有权核查入住人员信息,承租人须有正常入住记录;一经发现未按租赁合同约定使用,出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租合同、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3.承租人签约前需支付3个月租金作租赁保证金,承租人拖欠租金及水电费时出租人有权抵扣,承租人须5日内补足租赁保证金;经催缴仍不缴纳,出租人可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因承租人原因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租赁何证金不予退还。4.承租人向出租人缴交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相关费用,收费标准详见本公告。5.若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的,承租人须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的1日内将物业腾空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承租人对物业增设形成的固定设备、设施不得进行破坏或拆卸,应完整无偿移交由出租人处置,承租人无权要求任何赔偿,出租人也有权要求出租人恢复原状;逾期向出租人交付房屋(物业)的,出租人有权按双倍租金收取违约金。6.承租人须同意并履行物业服务单位发布的相关管理规定。7.本物业按现状移交,以双方书面移交记录为准,承租人不再承租向出租人交付物业须保证房屋本体、设备设施完好、功能正常,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8.承租方在进行租赁房产装修前,必须向出租方报备装修设计平面图、消防及水电施工图纸,并向相关政府部门办理齐全合法的审批手续。若承租方装修施工涉及房屋主体结构,或对本物业进行改建或加建其他建筑物等施工,必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否则,出租方一经发现,有权要求承租方马上无条件恢复物业原状,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同时,若因此对出租方造成损失的,也一并由承租方承担。装修施工期间,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承租方须负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全部损失,与出租方无关,同时,若因此对出租方造成损失的,也一并由承租方承担。装修完工后,承租方必须办理竣工验收及其经营项目的相关合法证照,并将相关证照复印件交出租方备案。出租方声明: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因改变租赁房产用途提出的装修申请,并不表明出租方保证承租方实现改变租赁房产用途后的合同目的,承租方改变租赁房产用途如果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承租方实施的装修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9.承租人必须于每月10日前以转账方式将当月租金汇入出租人指定账号(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如有变更,以出租人书面通知为准。10.承租人必须按期缴交租金,若承租人拖欠租金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回所欠租金及费用,收回房产。承租人拖欠租金,应向出租人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按“租金拖欠金额×拖欠天数×0.5‰”计算。11.租赁期间,承租人为承租物业的安全责任人,负责缴纳物业管理费,负责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工作,并负责落实整改。承租人必须遵守国家、省、市的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城管、工商、税务、卫生、计生、应急、网格等有关部门的管理。12.因租赁期间届满,或由于承租人原因和政府行为、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合同中止、终结履行,所造成的承租人相关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与出租人无关。13.承租人有以下行为时,出租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退还租赁保证金:(1)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分租物业的;(2)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改变物业现状的;(3)破坏承租物业结构或有其它危害承租物业安全或正常使用、或者影响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的;(4)利用本物业从事非法宗教活动或其它违法行为的;(5)违反国家地方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相关政策条文的;(6)未按租赁合同约定用途使用物业,经告知拒不整改的;7违反物业管理规约或物业管理规定,经多次告知拒不整改的。14.采用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方式处理合同纠纷。 |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采取“公开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承租人方可参与公开竞价,竞价方式为“一次报价(不得低于招租底价)、价高者得”;招租人对招租交易方式有最终解释权。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如仅有一家意向承租人通过资格审核则按招租底价采取协议租赁的方式出租。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如无意向承租方报名则经批准后重新招租。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承租方(企业或个体工商户)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深圳市相关法规。(2)承租方(企业)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经营企业,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包含港、澳、台地区)有合法有效的工商和税务登记(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3)承租方无违反诚实信用的不良记录(提交征信报告);(4)租赁用途符合招租公告规定。(5)承租方(企业或自然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有参加地下宗教活动或其它违法行为的记录。以上条件应全部满足。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营业执照复印件;征信报告;承租意向书;招租公告确认。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12月31日 17时00分00秒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1个月租金 | ||
收款信息 | 户 名:深圳市通产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深圳福南支行;账 号:7441310182200039908。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 2025年12月31日 17时00分00秒 |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 深圳市通产集团有限公司 | 业务咨询人员1 | 侯小姐 |
业务咨询电话1 | 83995240 | 业务咨询人员2 | 邓先生 |
业务咨询电话2 | 83995244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151号福华公寓1楼招商办公室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首期公告10个工作日,首次公告期内无意向承租人,之后期间承租人提交资料及缴纳竞价保证金后,招租人以每周一为节点对承租人进行资格审核、公开竞价、合同签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