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1303062501272301
二、项目名称:秦皇岛市抚宁区民政事业服务中心桃园小院消防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供应商编码 |
|---|---|---|
| 中喆(唐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张各庄平改项目三期文化路东5#底商10#二层 | 91130203MA0F0T3L0P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工程类 | |||||||||||
|---|---|---|---|---|---|---|---|---|---|---|---|
| 供应商名称 | 工程名称 | 工程施工工期 | 工程施工范围 | 工程项目经理 | 工程执业证书信息 | 中标金额 | 下浮率 | 费率 | 优惠率 |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信息 | 优惠价/入围价 |
| 中喆(唐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秦皇岛市抚宁区民政事业服务中心桃园小院消防改造项目 | 6个月 | 现场拆除及恢复区内道路、新建消防水池水泵房、外网、消防水池水泵房及1、2#楼的消防水电改造等。 | 刘薇薇 | 冀213232523291 | 850500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曦、韩银英、朱永田(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850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成交价在100万元以下部分,按1.0%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要求采购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3.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秦皇岛市抚宁区民政事业服务中心
地址:秦皇岛市抚宁区
联系方式:0335-61311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北泰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腾飞路16-7号中科遥感产业园
联系方式:0335-2610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璐
电话:0335-2610777
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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