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7年运营三公司供电设备委外维保项目(ABC标) | |||||||||||||||||||||
| 1.招标条件 | |||||||||||||||||||||
| 1.1.本招标项目2027年运营三公司供电设备委外维保项目(ABC标)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招标人为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 本项目实施地点:成都市2.2 招标范围:A标:日常维保:成都地铁17号线一二期、19号线一期的车站及附属建筑、隧道区间(含正线、辅助线及区间附属建筑等)、风井、车辆段、停车场、主变电所范围内供电(含变电所内PSCADA)、接触网及其附属设备的日常巡检、检修维护、故障应急(不含中修、大修、专项修及更新改造,不含主变电所110kV变压器及附属设备、110kV GIS组合电器及附属设备的检修、试验工作及主变电所对侧间隔设备(含110kV电缆)的巡视、检修、试验工作)、值班保驾、专项排查、隐患整改、施工配合(含110kV 设备及外电线路施工配合及后续新线在本项目范围内的施工调试配合)、工器具送检等维保工作。B标:日常维保:成都地铁18号线一二三期的车站及附属建筑、隧道区间(含正线、辅助线及区间附属建筑等)、风井、车辆段(含灾备中心)、停车场、主变电所范围内供电(含变电所内PSCADA)、接触网及其附属设备的日常巡检、检修维护、故障应急(不含中修、大修、专项修及更新改造,不含主变电所110kV变压器及附属设备、110kV GIS组合电器及附属设备的检修、试验工作及主变电所对侧间隔设备(含110kV电缆)的巡视、检修、试验工作)、值班保驾、专项排查、隐患整改、施工配合(含110kV 设备及外电线路施工配合及后续新线在本项目范围内的施工调试配合)、工器具送检等维保工作;专项维保:17号线二期、18号线三期场段可视化接地装置加装。C标:日常维保:成都地铁19号线二期的车站及附属建筑、隧道区间(含正线、辅助线及区间附属建筑等)、风井、车辆段、停车场、主变电所范围内供电(含变电所内PSCADA)、接触网及其附属设备的日常巡检、检修维护、故障应急(不含中修、大修、专项修及更新改造,不含主变电所110kV变压器及附属设备、110kV GIS组合电器及附属设备的检修、试验工作及主变电所对侧间隔设备(含110kV电缆)的巡视、检修、试验工作)、值班保驾、专项排查、隐患整改、施工配合(含110kV 设备及外电线路施工配合及后续新线在本项目范围内的施工调试配合)、工器具送检等维保工作。2.3 项目期限: A标:项目期限45个月,暂定自2027年4月1日(含当日)起,暂定至2030年12月31日(含当日)止,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合同到期前,合同执行金额到达签约金额时合同提前终止。B标:项目期限48个月,暂定自2027年1月1日(含当日)起,暂定至2030年12月31日(含当日)止,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合同到期前,合同执行金额到达签约金额时合同提前终止。C标:项目期限42个月,暂定自2027年7月1日(含当日)起,暂定至2030年12月31日(含当日)止,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合同到期前,合同执行金额到达签约金额时合同提前终止。2.4 标段划分标段划分:本项目 3 个标段。符合条件的各投标人均可就3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中其中1个标段,具体详见确定中标人条款。 | |||||||||||||||||||||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要求:3.1.1 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有效的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铁路电务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承修、承试四级及以上资质。注:①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证书(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有原件备查。3.1.2 业绩要求:近5年(项目完成时间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具有1个总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的国内轨道交通供电系统(须包含接触网系统)维保业绩,或1条国内轨道交通新建线路供电(须包含接触网系统)建设业绩。注:需提供以下业绩证明资料(1)提供合同协议书和项目完成证明文件,项目完成证明文件为验收文件或结算单或加盖业主公章的业主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能体现满足以上要求的内容,原件备查。①验收文件或结算单应能体现与合同的对应关系,且须加盖合同甲方或项目业主单位公章。业主书面证明文件须由合同甲方或运营使用单位(可为其分公司)出具,前述甲方(或运营使用单位)的部门、处室、项目部等提供的证明文件均不予认可。②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合同涉及多个专业或多项实施内容的,其符合上述业绩类型要求的实施内容部分的金额应达到规定业绩金额要求,且证明材料应能体现该部分实施内容的合同金额。(2)投标人资质若存在承继或转移情况,在提供原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类似业绩项目业主认可其业绩相应转移的证明文件;如是联合体业绩,投标人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复印件,且该投标人在联合体协议中的工作内容须符合业绩要求,否则不予认同。3.1.3 财务要求:无。3.1.4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1.4.3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3.1.5 主要人员资格要求:无 。 | |||||||||||||||||||||
|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是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 [链接])的注册会员;于2026年10月31日00时00分至2026年12月2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省城市轨道交通电子招投标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免费匿名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电子版(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技术支持电话:028-86955567。注: 投标人办理“注册会员”的方法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首页”→“办事指南”→《四川省交易主体统一认证注册及登录指南》。 | |||||||||||||||||||||
| 4.2.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 |||||||||||||||||||||
| 4.3./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12月02日 10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 |||||||||||||||||||||
|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2日10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四川省城市轨道交通电子招投标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传输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电子签收凭证时间即为递交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传输文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传输或未按规定加密传输的,“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相应投标文件。 |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链接])、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链接])和成都轨道交通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链接]:1443)上发布。 | |||||||||||||||||||||
| 7.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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