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华山选厂高铬钢球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RZBLY[2025]012)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
一、招标条件
本宝华山选厂高铬钢球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
筹资金582.13万元,招标人为栾川龙宇钼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栾川龙宇钼业有限公司宝华山选厂球磨机采购高铬钢球,目前选厂磨浮
车间现有1台4.8×7M溢流型球磨机,需采购高铬钢球一批(按处理矿石量180万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宝华山选厂高铬钢球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宝华山选厂高铬钢球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
业执照。(投标文件须附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销售或制造能力的产品厂商或产品经销商,若为产品经销商须取得
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出具的书面授权书或代销合同。
3、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
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证明材料。
注:①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以上内容的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②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
实性。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
投标(以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信息为准,投标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附
此网站截图)。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本项
目采用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26日08时30分到2025年09月01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406室。3、方式:现场报名或
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被授权人报名时须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及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持营业执照及本人身份证;为方便投标人报名参与本项
目投标,在报名期间本项目可采取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报
名时将上述报名材料(以上报名信息均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一套),到现场
报名或发送至邮箱或邮寄报名(邮箱地址为:zrlyfgs@126.com)。投标人应对报名信息的真
实性负责。4、售价: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5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洛阳市洛龙区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405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月
新县中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1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洛阳市洛龙区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405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宝华山选厂高铬钢球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洛龙区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405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9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RZBLY[2025]012
2、项目名称:宝华山选厂高铬钢球采购项目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控制价(如列):5821300元
序号标段标段(包)名称标段预算标段最高限价
11标段宝华山选厂高铬钢球采购项目5821300元58213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说明等)
5.1.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为栾川龙宇钼业有限公司宝华山选厂球磨机采购高铬钢球,目前
选厂磨浮车间现有1台4.8×7M溢流型球磨机,需采购高铬钢球一批(按处理矿石量180
万吨)。
5.2.交货期:按照招标人要求及时分批供应12个月,具体要求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5.3.交货地点:栾川县,具体地点为招标人指定地点。
5.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并符合招标人要求。
6、资格审查: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须附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销售或制造能力的产品厂商或产品经销商,若为产品经销商须取得
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出具的书面授权书或代销合同。
3、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
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
管
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证明材料。
注:①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以上内容的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②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
投标(以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信息为准,投标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附
此网站截图)。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本项
目采用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8月26日至2025年9月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406室。
3、方式:现场报名或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被授权人报名时须持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持营业执照及本人身份证;为方
便投标人报名参与本项目投标,在报名期间本项目可采取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凡
有意参加的投标人,报名时将上述报名材料(以上报名信息均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彩色
扫描件一套),到现场报名或发送至邮箱或邮寄报名(邮箱地址为:zrlyfgs@126.com)。投
标人应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4、售价: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9月15日09时30分(北时间)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405室。
理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9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4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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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告期限及公告发布媒介
1、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洛阳盛龙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检审计部。
九、联系方式招标人:栾川龙宇钼业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栾川县城钼都路与滨河路交叉口
联系人:于先生
电话:0379-6680961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航海东路869号1号楼26层2610号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8625996763
电子邮件:zrlyfgs@126.com
(签名)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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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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