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门市(鹤山)精细化工产业园(扩园)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扩建用地基础建设工程(第三期)(凤鸣路一期)》
施工招标文件的修改通知
各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第8页: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 | 注:项目负责人持身份证须于开标当天15:15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开标室(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二楼)集中。 |
修改为: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 | 注:项目负责人持身份证须于开标当天15:15在江门公共资源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开标室(地址:江门市堤西路88号江门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集中。 |
二、其他内容不变。
鹤山市龙口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6日
| 日期:2026年01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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